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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2008年浙江大学研究生教学成果奖予以奖励的通知

2009年 05 月 26日 1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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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部、学院(系),有关单位,相关老师:

为了激励广大教师积极投身于研究生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经研究决定,对2008年浙江大学研究生教学成果奖予以奖励(名单见附件一)。奖励标准参照浙大发教[2006]48号文件精神。校级教学成果一等奖,现金奖励5000元/项;校级教学成果二等奖,现金奖励3000元/项。

各获奖项目内部的奖金分配由各获奖项目负责人具体落实。请各获奖项目负责人将分配后的有关信息准确无误地填入“2008年浙江大学研究生教学成果奖奖金发放清单”(见附件二),于6月5日前反馈至研究生培养处(联系人:徐敏娜;联系电话:87951396;E-mail:xmn@zju.edu.cn。),以便及时通过校计财处酬金发放系统将奖金发放至每位老师的个人工资卡内。

 

附件一:2008年浙江大学研究生教学成果奖获奖项目

附件二:2008年浙江大学研究生教学成果奖奖金发放清单

 

 

                研究生培养处

        二00九年五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