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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关于2016年暑期研究生社会实践有关工作的通知

2016年 05 月 24日 1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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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实践教育是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和综合素质的重要途径。为了促进研究生培养与社会实践活动的有机结合,增强研究生服务国家、服务社会的责任感,浙江大学以“受教育、长才干、作贡献”为宗旨,为广大研究生搭建更广阔的实践平台。

去年,浙江大学出台了《浙江大学博士生必修环节社会实践管理办法(试行)》(浙大发研〔201561号)文件,为研究生在提高现实问题的认知水平、解决能力和社会担当的同时,对提升博士生的综合竞争力发挥着重要作用。

今年的暑期研究生社会实践工作即将开始,现将有关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      实践内容

浙江大学2016年暑期研究生社会实践包括博士生必修环节社会实践、研究生挂职锻炼、研究生“西部行”主题实践三个部分。

1、博士生必修环节社会实践:

2014级以后(含)的所有学术学位博士生(除港澳台及外国留学生外),均须参加4-6周的必修环节社会实践活动(具体时长以各实践基地的协议要求为准)。博士生必修环节社会实践形式包括在社会实践基地进行的社会实践和经研究生院及党委研究生工作部认定并批准的其他形式的社会实践。博士生社会实践坚持“以基地为主,多种实践形式并行”的原则,基地分为校级综合型基地和院级专业型基地两种类型,社会实践活动和基地建设工作由研究生院和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牵头,协同各学院(系)共同实施。博士生可选择校级基地或院级基地的岗位的社会实践活动,也可以通过参加其他形式社会实践,以此完成博士生必修环节社会实践。

2、  研究生挂职锻炼:

为了培养研究生的创新能力、综合素质和就业竞争力,充分利用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在省内外建立的校级基地平台,鼓励广大研究生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今年我校继续广泛开展研究生挂职锻炼活动。除参加必修环节社会实践的博士生以外的其他年级的博士研究生和硕士研究生,结合自己的专业特长,鼓励到校级基地的地方政府或企事业单位参加研究生挂职锻炼,开展管理、科研和服务等方面的工作,并按要求完成挂职单位和学校安排的工作任务。校级基地的研究生挂职锻炼列入研究生培养方案,作为一门选修课,考核合格者可以获得1个学分。

3、研究生西部行主题实践:

让研究生走进西部,了解西部,奉献西部,对国家发展和研究生成长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研究生西部行以组织针对性强、优势互补的研究生团队为主,结合西部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通过挂职锻炼、志愿服务、科技服务、社会调研等多种形式,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具体西部行计划另行通知。

二、      工作流程

所有参加必修环节社会实践的博士研究生原则上必须到校级或经学校认定的院级实践基地参加实践;硕士研究生可以自由选择参加校级或院级实践基地的项目。

具体流程如下:

1、选岗阶段:根据今年的研究生社会实践工作进程安排,研究生选岗时间为5月27-30日。研究生用本人的学号、密码进入研究生院主页上的“浙江大学研究生院管理系统”,选择“社会实践”进入“研究生实践实践管理系统”。

2、面试定岗:研究生在规定的选岗时间段内进入“研究生社会实践管理系统”,选中自己有意向的项目后,可以根据项目详情表中的项目负责人取得联系,了解所选项目的需求;并及时与实践基地指导老师取得联系,了解面试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确定岗位。(注:实践基地指导老师包括校级基地指导老师和院级基地指导老师,下同。)

3、确定名单:各实践基地指导老师务必在下一轮选岗时间开始之前,及早组织面试工作,根据专业对口、导师同意、研究生自愿参加、研究生事先已联系设岗单位并对所选岗位项目有工作计划和设想的原则,确定各岗位录取名单,并及时在社会实践管理系统中予以审核确定录取名单。

4、联系基地:各实践基地指导老师在确定录取名单之前和录取之后,请务必都要与各实践基地或设岗单位取得联系,尤其提醒注意确认以下内容:

① 设岗课题项目是否取消或内容有变化;

② 设岗单位是否具备接待研究生社会实践的基本科研条件;

③ 了解课题项目的具体要求和内容与所选研究生的专业、能力是否匹配;

④ 了解课题项目完成的预计时间是否符合4-6周的实践要求,避免过长或过短;(具体时间根据各基地的规定要求执行)

⑤ 设岗单位能否解决往返路费、食宿等。

5、其他形式:

申请其他形式社会实践的博士研究生,进入研究生社会实践管理系统中的“我的其他形式社会实践”,按要求下载、填写三份相关材料并上传管理系统;打印所有相关材料,申请表请导师签署意见、实践单位接收证明须有签字并加盖接收单位公章,三份文档材料(缺少任一材料不可申请其他形式社会实践)一并交由所在学院(系)审核、存档备查;各学院(系)根据学校文件的规定在网上审核。

6、申请免修:

符合免修条件的博士研究生,可申请社会实践免修。进入研究生社会实践管理系统中的“我的免修申请”,按要求下载、填写免修申请表并上传;打印免修申请表并与免修证明材料一起交学院(系)研究生辅导员存档备查;各学院(系)根据学校文件的规定在网上审核。注:当年应参加社会实践而需办理免修的博士生,需在应参加实践当年办理免修手续。

三、      具体事项

今年研究生社会实践活动的时间主要集中在暑期。

1、行前安排:

研究生在参加社会实践前,需参加相应的培训环节,包括各学院(系)组织的研究生社会实践行前培训会、各实践基地指导老师组织的实践行前团队培训会。各学院(系)的实践行前培训会由各学院(系)在6月中旬之前组织完成;各实践基地指导老师组织的实践行前团队培训会要求由指导老师在组队完成后,以基地为单位进行上岗培训、安全教育等活动,确定组长和临时党支部书记(党员人数3人以上应成立临时党支部),建立通讯联络系统。(必选)

各研究生要按照所选择的课题和项目的相关要求,在校内做好资料调研、工作计划、软件设备等方面的准备工作。(必选)

③各实践基地指导老师要与各实践基地取得联系,了解实践基地和设岗单位的准备情况,商定具体出发时间,落实各项内容,做好行前准备。(必选)

④各实践基地指导老师可以根据各基地的课题和项目实际情况,带领研究生赴基地开展前期调研活动。(可选)

2、实践期间:

奔赴基地:暑假开始,各实践基地指导老师带领团队统一赴各实践基地进行为期4-6周的社会实践活动;各指导老师要严格按照各项制度带领团队如遵守安全制度、请销假制度以及新闻宣传工作等,不能无故推迟赴实践基地实践时间或提前结束实践工作;

实践期间:研究生应按照设岗单位员工上下班时间正常作息,每周保证5个工作日。因特殊原因需离开实践岗位,需向学校研究生院和实践单位请假,经设岗单位和学校研究生院双方同意,并在实践管理系统里申请,由指导老师审核通过后方可离开。原则上实践期间总请假天数不超过5个工作日,重新返回实践岗位应向设岗单位销假,并通过延长工作时间的方式补足请假期间的工作量;设岗单位如需安排研究生赴外地工作,不论时间长短,必须报实践基地批准,原则上赴外地工作累计时间不得超过2周。

中期检查:在研究生开展社会实践期间,学校领导、研究生院和党委研工部领导、各学院(系)社会实践工作小组将分赴各实践基地看望同学,进行中期检查和指导工作,各实践基地召开中期检查汇报会,了解和掌握研究生在岗实践情况。

3、总结要求:

① 填考核表:参加社会实践的所有研究生填写社会实践考核表并交各设岗单位负责人,由负责人对学生的实践情况做出鉴定,将密封好的考核表交指导老师。

② 个人材料:参加社会实践的所有研究生应在社会实践管理系统上传提交以下材料:社会实践考核表、个人总结材料、个人实践成果、调查问卷、其他成果材料。

团队总结:各实践基地要开展实践项目总结汇报会(汇报会可选择在实践结束时在实践基地召开或回到学校召开均可)。各实践团队撰写团队总结材料,另可设计图文并茂的总结册,上传社会实践管理系统。

汇报导师:为了让研究生导师更深入地了解研究生的实践过程和实践成果,充分发挥导师在实践教育中的指导作用,保证研究生社会实践的教育效果,在实践结束后,每一位参加社会实践的研究生尤其是博士研究生应就自己的实践收获、业务提高、能力锻炼等方面情况向导师进行汇报。

4、评奖评优:

社会实践结束后,研究生院和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根据各实践基地和各学院(系)的推荐情况,统一进行社会实践的评奖评优工作。

个人评定:各实践基地指导老师根据所带团队的研究生在社会实践过程中的表现和所取得的实践成果对研究生进行实践评定,评定等级分优秀、合格、不合格;优秀比例不超过合格人数的20%。评为优秀的研究生即为当年度校级社会实践先进个人。

校级基地:各校级基地指导老师需提交的材料清单包括以下七类:团队总结、校级基地评价反馈表、校级基地实践评定成果汇总表、优秀团队申请表(可选)、优秀调研报告申请表(每个校级团队可推荐1篇)、社会实践单项奖推荐表(每个校级团队可推荐1人)、优秀指导老师申请表(可选)。以上内容由校级基地指导老师统一上传至社会实践管理系统。

各学院(系):各学院(系)所需提交的材料清单包括以下七类:各院级基地团队总结、各院级基地评价反馈表、各院系实践评定成果汇总表、优秀团队申请表(可选)、博士生社会实践优秀组织奖申请表(可选)、优秀调研报告申请表(每院系可推荐1篇)、社会实践单项奖推荐(根据分配的名额推荐)。以上内容由各学院(系)管理员统一上传至社会实践管理系统。

四、      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全面动员。各学院(系)领导班子要高度重视并做好研究生社会实践活动,尤其是做好博士生必修环节社会实践的宣传和推进工作。要成立学院(系)博士生必修环节社会实践工作小组,制定博士生必修环节社会实践管理实施细则。各研究生导师要提前安排好科研计划,支持研究生参加社会实践活动。

2、齐抓共管,有序推进。为保证研究生社会实践活动顺利开展,各学院(系)党政领导要齐抓共管,立足本单位的学科、专业特色和人才优势,积极拓展系所资源,建立品牌基地,有计划、有组织地开展本学院(系)的研究生社会实践活动。

3、严格把关,确保实效。各学院(系)在开展研究生社会实践活动过程中,要切实做好督促、考核工作,积极配合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做好日常管理和总结评优工作。

 

各学院(系)要积极做好2016年暑期研究生社会实践组织工作,尤其要提前做好本院系博士生的思想动员和相关准备工作,协调好研究生的课题研究工作与社会实践的时间安排,确保2016年暑期研究生社会实践工作的圆满完成。

附件:

附件12016年浙江大学研究生社会实践工作进程安排表

附件2:研究生社会实践操作指南(研究生版)

 

 

 

 

 

研究生院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16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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