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   A A A

关于申请“太古研究生奖学金”赴香港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通知

2014年 07 月 03日 16:05
访问次数:14229
太古(中国)有限公司自2003年开始设立太古研究生奖学金,每年从内地高校中选拔2人接受资助,赴香港大学攻读博士学位。
该奖学金项目有以下规定:每期奖学金为期三年,目前每年金额为HK $100,200,(注:这笔费用按月支付予本人;用作书本费以及其他费用开支),另外加上由太古集团直接交付港大的学费、住宿费和膳食费。在每期奖学金项目开始和结束时,太古将提供往返香港的免费机票(普通舱位)。获奖者在三个学年内应全部时间在香港学习生活。
申请条件:
1. 出生在中国的中国公民,出生于1975年9月30日(不含)之后。
2. 申请者必须在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复旦大学、南京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厦门大学、北京师范大学、浙江大学、武汉大学、重庆大学完成4年的本科课程,并取得良好成绩;已获取相应学术领域的硕士学位。
3.申请人应是有志于人文和社会科学领域研究的学生。
4.   具备相应的英文研究能力,须通过目前为各种申请奖学金而设立的国际性考试,即:修读经济学须通过GRE,管理学须通过GMAT。同时必须通过TOEFL或IELTS考试(研修方向为中国语言文学者除外)。
申请者需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简历(注明出生日期、出生地、性别、手机号码、学习经历等个人信息)
(2)自荐信(注明申请专业)
(3)研究计划书
(4)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复印件和硕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5)在校成绩单(本科及研究生阶段,加盖公章)
(6)TOEFL、IELTS、GRE或GMAT成绩单
以上申请材料须提交中文、英文各一份,并须呈交一份英文作品及以英文写就的研究计划书,作为学习或研究能力的根据。
学校各部门自7月14日开始放暑假,暑假期间另有值班安排。因此有志申请的同学于7月11日前可将上述申请材料交至研究生培养处(玉泉校区教11-212),或在7月14日、7月21日、7月28日将申请材料交至紫金港办事大厅30号研究生院窗口。
此奖学金一旦录取,不得随意改弃,以免对外造成不利影响。
咨询电话:87951124  88981312
研究生培养处
港澳台办公室
 
2014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