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   A A A

关于“2017年浙江大学陆氏研究生教育国际交流基金”项目录取人员办理派出和财务手续的通知

2017年 12 月 12日 10:47
访问次数:15648

        请2017年“浙江大学陆氏研究生教育国际交流基金”被录取人员按以下流程办理派出手续:

        1、获得资助的人员请按学校统一要求办理因公出国境手续。获得相应签证后,请仔细阅读浙江大学外设学生对外交流基金项目发放指南(见附件二)项目执行请咨询基金会项目管理部(陈老师:88206564,ccp@zju.edu.cn项目报销请咨询基金会财务部(jjhcw@zju.edu.cn)。按照教育基金会执行要求:出访时间必须在90天以上,才能按照长期对外交流的标准,在成行前到基金会财务部预支50%奖学金,请各位同学办理因公出国境手续时,注意将出访时间填写为大于90天(91天或以上)。

       2、获得资助的人员,其与获得资助有关的论文、研究项目或科研成果在成文、发表、公开时,应注明或说明“本研究/成果/论文得到陆氏研究生教育国际交流基金资助”。

       3、获得资助的人员,回国后本人持护照向所在学院报到,登录浙江大学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服务平台,在因公出国境栏目下填写回国资料-因公出国境,同时须填写《“浙江大学陆氏研究生教育国际交流基金”资助项目回国报告书》(见附件一)及提交与此项目相关的工作照片三张,以上材料以pdf格式上传至系统,报告书纸质版签字盖章后交研究生培养处。获得资助的人员有义务共同完成项目汇报画册制作。

     4、按照教育基金会执行要求,本项目须在所有派出人员回国报到并制作汇报画册之后,申请一次性发放交流奖学金剩余部分,请各位同学预先准备好在外经费。

研究生培养处

教育基金会

2017年12月12日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