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
面对疫情发展新形势,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3月20日最新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调整2020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及部分国外合作项目工作安排的通知》,结合学校的实际情况,现决定对2020年度“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的实施方案做出进一步调整安排,主要调整如下:
一、申报时间和校内工作安排调整
(一)留基委未调整网上报名时间的项目:
受入学时间限制,(1)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所有渠道)、(2)部分联合培养博士生项目中申请渠道为“国家留学基金委现有合作渠道暨中外合作奖学金渠道”(见附件1)及(3)艺术类人才培养项目的留学基金委正式网上报名时间和录取时间不再进一步调整,但受部分项目调整申报时间影响,校内工作安排调整如下:
2020年3月27日17点前,(1)申请人在各院系自行规定的截止日期前向院系提交申请材料,院系组织专家对申请人材料进行评审,院系在系统中审核时将《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扫描件(控制在一页,pdf格式)作为附件上传研究生管理系统-因公出国(境)-公派研究生项目。(2)院(系)将本院系高水平项目第一批推荐名单(不须排序)、艺术类项目推荐名单(不须排序)在院系官方网站公示后将电子版发送至yjsy_pyc@zju.edu.cn,邮件和文件命名为“XX学院-2020高水平项目推荐名单(第一批)”、“XX学院-2020艺术类项目推荐名单”。(3)院(系)将A.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联培博士须提交)和B.2020年国家高水平项目推荐汇总表(第一批)、“2020年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推荐汇总表”(不须排序,分管领导签字加盖单位公章)纸质版邮寄至研究生培养处公派出国办公室(收件地址:杭州市西湖区余杭塘路866号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研究生教育综合楼812-1,张老师,0571-88981407)。
2020年4月10日左右,研究生院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核,产生2020年浙江大学“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第一批拟推荐人员名单,拟推荐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将被确定为最终推荐人选。
2020年4月10日至4月30日晚24时前,最终推荐人选登陆“留学基金委网上报名系统”(http://apply.csc.edu.cn)完成网上报名,打印《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申请表》,并准备提交给留学基金委的书面申请材料(按照材料清单顺序准备一套申请材料,首页清单上写明“学院-学号-姓名-2020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材料”,不要用订书钉,请用长尾夹夹住)。
2020年4月30日17点前,院系将以下材料电子版命名为“院系-2020高水平最终申报材料(第一批)”、“院系-2020艺术类最终申报材料”发送至yjsy_pyc@zju.edu.cn:
(1)国内导师推荐信(pdf版本):打包文件夹1命名为“XX学院(系)-国内导师推荐信”,其中,每位学生导师推荐信的命名方式为“院系-留学身份-姓名-学号-导师推荐信”,如“物理系-联培博士-王某某-1XXXXXXX-导师推荐信”,各留学身份类型(联培博士/攻博/联培硕士/攻硕)各建一个文件夹;
(2)单位推荐意见表(word版本):打包文件夹2命名为“XX学院(系)-单位推荐意见表”,其中,每位学生单位推荐意见表的命名方式为“院系-留学身份-姓名-学号-单位意见”,如“物理系-联培博士-王某某-1XXXXXXX-单位意见”,各留学身份类型(联培博士/攻博/联培硕士/攻硕)各建一个文件夹。
2020年6月11日10点前,按要求准备全部申请材料,以院系为单位将最终申请材料纸质版报送研究生培养处公派出国办公室(紫金港校区西区研究生教育综合楼812-1室)。
(二)留基委调整网上报名时间的项目:
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申请渠道为“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渠道”和部分“国家留学基金委现有合作渠道暨中外合作奖学金渠道”(见附件2)的留学基金委网上报名时间调整为5月15日-6月10日,校内工作安排调整如下:
2020年4月27日16点前,(1)申请人在各院系自行规定的截止日期前向院系提交申请材料,院系组织专家对申请人材料进行评审,院系在系统中审核时将《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扫描件(控制在一页,pdf格式)作为附件上传研究生管理系统-因公出国(境)-公派研究生项目。(2)院(系)将本院系第二批推荐名单(联培博士须排序)在院系官方网站公示后将电子版发送至yjsy_pyc@zju.edu.cn,邮件和文件命名为“XX学院-2020高水平项目第二批推荐名单”。(3)院(系)将A.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和B.2020年国家高水平项目推荐汇总表(第二批)(须排序,分管领导签字加盖单位公章)纸质版邮寄至研究生培养处公派出国办公室(收件地址:杭州市西湖区余杭塘路866号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研究生教育综合楼812-1,张老师,0571-88981407)。
2020年5月14日前,研究生院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审核,产生2020年浙江大学“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拟推荐人员名单。
2020年5月15日至6月10日晚24时前,列入推荐名单的申请人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 )完成网上报名。
2020年6月11日10点前,按要求准备全部申请材料,以院系为单位将最终申请材料纸质版报送研究生培养处公派出国办公室(紫金港校区西区研究生教育综合楼812-1室)。
温馨提醒:(1)请将本学院推荐学生的申请材料纸质版以学生为单位上报。
(2)以下材料电子版命名为“院系-2020高水平最终申报材料(第二批)”发送至yjsy_pyc@zju.edu.cn:
A. 国内导师推荐信(pdf版本):打包文件夹1命名为“XX学院(系)-国内导师推荐信”,其中,每位学生导师推荐信的命名方式为“院系-留学身份-姓名-学号-导师推荐信”,如“物理系-联培博士-王某某-1XXXXXXX-导师推荐信”,各留学身份类型(联培博士/攻博/联培硕士/攻硕)各建一个文件夹;
B.单位推荐意见表(word版本):打包文件夹2命名为“XX学院(系)-单位推荐意见表”,其中,每位学生单位推荐意见表的命名方式为“院系-留学身份-姓名-学号-单位意见”,如“物理系-联培博士-王某某-1XXXXXXX-单位意见”,各留学身份类型(联培博士/攻博/联培硕士/攻硕)各建一个文件夹。
2020年6月19日前,学校向留学基金委上报推荐名单及申请材料。录取结果预计于2020年8月在留学基金委网站公布。
(三)国外合作项目申请办法:
部分国外合作项目工作安排此次一并调整(详见附件3),调整后,网上报名时间为5月15日-6月10日,受理单位提交材料时间为6月19日前,录取结果于8月公布。
国外合作项目各项目具体申请条件、申报时间和申请材料不同,请各位申请人仔细查阅项目信息、申请条件、申报时间和申请材料要求(项目信息查询:https://bg.csc.edu.cn/,部分遴选通知:https://www.csc.edu.cn/chuguo),并按照以下程序申请 :
1. 获得导师同意后,在浙江大学研究生管理系统-因公出国(境)模块-公派研究生项目下提交申请,上传附件材料,并联系院系负责老师审核,返校后导出打印《浙江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表》经导师同意签字后递交院系并经分管领导签字加盖院章后在院系留档3年。
2. 在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各项目网上报名开放时间内登录平台完成网上报名;返校后将需要提交受理单位的整套申请材料纸质版(首页左上角写明:年度-国外合作项目名称+姓名+学号+申请材料)递交院系,在2020年6月11日10点前,以院系为单位将最终留基委正式申请材料纸质版(其中,单位推荐意见表需要院系填写后由分管领导签字加盖院章)报送研究生培养处公派出国办公室(紫金港校区西区研究生教育综合楼812-1室)。须受理单位统一递交对外联系材料的请在网上报名截止日期前通过顺丰或者EMS寄送至研究生培养处公派出国办公室。
3. 在留基委网上报名截止时间前将以下材料发邮件至yjsy_pyc@zju.edu.cn,邮件命名为“国外合作项目-姓名-申请材料”:A.单位推荐意见表word版本(模板请见:http://grs.zju.edu.cn/attachments/file/20200227/20200227134236_56683.docx)和B.需要受理单位上传系统的申请材料(具体查看各项目的申请材料清单中写明需要受理单位上传的附件,如国内导师推荐信、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等)。
二、其他相关说明
1. 申请人在报名前请务必与邀请方做好沟通,避免因录取时间推迟导致入学通知/邀请信自动作废等情况。因联合培养项目公布结果推迟至8月,原计划在此时间之前派出的申请人需与外方联系重新发送新的邀请函或外方确认原邀请函仍有效。
(温馨提醒:申请CSC高水平联培博士的邀请信出访开始日期建议为9月以后;邀请信出访开始时间为7月份明确不行,邀请信需要重新开具,如果不能重新开具,可联系对方把确认邀请信仍然有效的邮件附在原来的邀请函后面作为证明;邀请信出访开始时间为8月份也建议推迟,尽量调整为9月以后。)
2. 各学院(系)可根据实际情况开展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的校内评审推荐工作,《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可使用电子签名。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可使用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档案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进行替代。成绩单复印件可使用档案馆、教务处等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替代。我校研究生阶段的成绩单证明可在行政服务办事大厅研究生自助服务一体机打印。
3. 请各院系于2020年6月11日10点前收齐被推荐学生的正式申报材料纸质版后,填写附件《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材料归档信息》并发邮件至yjsy-pyc@zju.edu.cn,邮件和文件命名为“XX学院-2020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材料归档信息”,同时以院系为单位将最终申请材料纸质版报送研究生培养处公派出国办公室(紫金港校区西区研究生教育综合楼812-1室)。
4. 除此次通知所涉及的事项外,之前调整过的《关于调整浙江大学2020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实施办法的通知》的其余事项不再调整,请遵照执行。
研究生院
2020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