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   A A A

关于2021年寒假春节期间公派出国办公室的温馨提示

2021年 01 月 29日 16:49
访问次数:2295


根据《中共浙江大学委员会办公室 浙江大学校长办公室关于寒假春节期间相关安排和做好安全管理各项工作的通知》(浙大党办〔2021〕2号),结合部门实际,从2021年2月1日至2月24日安排寒假轮休。研究生院工作安排请见《研究生院关于2021年寒假春节期间工作安排的通知

为方便研究生寒假期间办理有关业务,特将研究生因公出国(境)有关事宜明确如下:

一、项目申请

1. 2021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公派项目申请具体要求请见:《浙江大学2021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实施办法》

2. 2021年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申请具体要求请见:《浙江大学2021年艺术类人才培养特别项目实施办法》

3. 2021年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申请具体要求请见:《关于申报2021年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的通知》

2021年浙大国家公派咨询QQ群:920705440 (进群密码:求是创新。进群请修改群名片为:学号+姓名+留学单位)。请仔细阅读2021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选派办法后,加入QQ群进行咨询。请密切关注群公告和群文件,常见问题会在群文件中定期做解答。

二、项目管理

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派出前国内管理申请手续的办理流程请见2020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录取人员派出、留学与回国等手续办理程序》(九、留学前-留学情况变更申请手续的办理)

1. 明确流程:请仔细阅读《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派出前管理办法(试行)咨询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相关地区事务部明确申请流程和申请材料邮寄地址,填写《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派出前管理申请表》。

2. 得到导师、学院同意:学生本人书写留学情况变更申请书(无模板)国内导师签署意见并签字,学院(系)分管领导签署意见、签字并加盖学院(系)公章。

3. 学校审核:学生将(1)《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派出前国内管理申请表》、(2)导师学院签意见签字盖章后的留学情况变更申请书以及(3)其他留基委要求的材料于2021年2月5日交至紫金港校区研究生教育综合楼研究生院812-1审核。

4. 申请人将留基委要求的材料准备齐全邮寄至留基委审批。

如遇以上未列出特殊情况、值班老师不能解决,发邮件至yjsy_pyc@zju.edu.cn咨询。


研究生培养处

2021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