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有关单位、全体师生: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根据教育部《教育部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在疫情防控期间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在线教学组织与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普通高等学校教学组织与管理工作的通知》和我校《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结合中央、教育部和浙江省委最新会议精神,现就疫情防控期间有关2019-2020学年春夏学期课程的网上教学组织与管理工作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按照“按期开课,延期返校”的原则,统筹安排春夏学期教育教学工作。充分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全力推进网上办公、网上教学,着力做到“不停教、不停学”。组织师生按时开展网上教学,做到“教学不停顿、要求不降低、质量不减弱”,转变教学理念,以信息技术与教学模式深度融合促进教育教学的变革。各学院(系)要充分发挥好教学主体责任,充分发挥基层教学组织作用,建立包括学院(系)领导、学科(专业)负责人、教师骨干和教务管理人员等组成的教学工作保障组织,学校本科生院、研究生院、信息技术中心等部门要凝聚育人合力,强化督促协调,及时指导与支持,营造有利于在线教学的良好环境,高质量保障教育教学各项工作平稳有序。
二、具体安排
1. 开课和学生返校时间。春夏学期教学按原校历执行,即2月24日正式开课。在学生返校前的教学采用网上授课,学生返校后逐步恢复课堂教学。学生返校时间根据疫情变化和上级有关部署另行通知。
2. 网上选课。关于本科生选课,第三轮选课按原计划进行;另将开通特殊选课通道,及时处理因疫情防控导致的各类选课问题,包括暂停出国交流计划后的特别补选等。关于研究生选课,初选阶段调整为2月11日9:00—2月15日9:00,补退选阶段为2月24日8:00-3月6日11:00。
3. 网上教学安排。网上教学以“学在浙大”作为主要的课程平台,学院(系)或教师可以结合自身实际情况选用第三方平台开设网上课程,但须向主管部门提前报批;学校推荐“浙大钉”作为网络直播平台。学校于2月14日前完成网上教学平台准备;2月15日开始开展师生培训;2月17-23日开展师生试用和平台优化工作;2月24日正式开课。同时,学校将安排一定数量的具有自动录播功能的教室供部分教师完成课堂直播,此类教室的开放数量将根据疫情总体进展情况和学校疫情防控工作总体安排决定。
相关教学主管部门应协同各学院(系)和教学单位开展春学期开课课程的全面梳理工作。师生应完成网上教学的前期软硬件准备工作,同时,教师需在“学在浙大”平台完成课程建立、课程学习资源上传等开课前的准备工作。
4. 网课形式。网上教学以课堂直播为主,部分也可采用录播方式进行,上课时间按原课表执行;少数小班级专业课程可根据学科特点采用线上布置学习任务并结合线上辅导答疑的方式指导学生开展学习;教师应充分利用国家和省级各类精品课程、国家级虚拟仿真项目等优质网上课程资源开展网上教学。对于实验实践类课程,理论部分(包括虚拟仿真项目的教学内容)可通过线上授课方式提前进行,现场实验、实践内容待学生正式返校后进行;对于体育类课程,在学生返校前安排学生利用网上教学平台开展《体育舞蹈》《太极拳》《求是青年拳》等课程的学习和居家锻炼,任课教师以教学班为单位远程指导学生练习;对于通识核心课程等的小班讨论课,建议采用会议直播方式进行。
5. 课程质量。网上授课应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任课教师应结合课程特点做好课程育人作用,确保网上课程的质量;开课学院(系)和教学相关教学管理部门应强化网上授课的服务支持,建立线上课程质量评价、监督与保障机制。
6. 课程助教安排。原春夏学期理论课程所配备的研究生助教需全程参与网上教学的教辅工作。为了更好地推进本次网上教学工作,学校根据实际情况为每个院系增配一定数量的技术助教,协助任课教师解决网上教学相关的技术问题。技术助教增配具体工作由本科生院、研究生院统筹落实。
7. 课程考试方式和考试时间。如果疫情在春学期考试周前解除,则按课程原约定方式考试。教师应借助“学在浙大”平台的过程考核功能,推行课程的过程性评价。
8. 不能按时上课学生的课程安排。
(1)“浙大钉”平台支持直播课堂和实时录像,并可把课堂录像上传平台,供不能正常参加直播课堂的学生课后学习。
(2)“学在浙大”支持教室课堂直播和录播,疫情解除恢复教室上课后,如仍有学生因疫情防控原因无法进入教室学习,将通过课堂录播为有需要的学生提供网上“送课”。
(3)学生在课程学习上遇到困难应及时与任课老师联系或向院系相关老师寻求帮助;对未经批准不参加教育教学计划规定活动、影响教学秩序、违反课堂纪律等行为的师生,按学校有关文件处理。
9. 其他
(1)教师确有网上开课困难的,由学院(系)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审批,履行相关程序,并制定好相应的调整方案后,报教学主管部门备案。
(2)关于国际学生上课安排,由国际教育学院与各专业院系同步联系国际学生,通知并落实相关工作。
(3)若同一门课程在相同时间有课程组其他教师本学期开设平行班的,可由院(系)或课程组指定相关教师进行统一开设网上直播课程,供同时段的学生在线学习。
欢迎将有关2019-2020学年春夏学期教育教学的意见和建议反馈至 zdedu@zju.edu.cn。
浙江大学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教育教学专项组
2020年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