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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9年暑期公派办工作安排的温馨提示

2019年 07 月 10日 1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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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研究生:

根据学校安排,全校教职工于7月15日—9月1日安排暑期轮休,9月2日起上班。研究生院暑期工作安排请见研究生院网站暑期值班通知。

公派办值班时间:7月29日-8月2日,8月26日-8月30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咨询邮箱yjsy_pyc@zju.edu.cn,电话:0571-88981407。

为方便研究生暑期办理有关业务,特将研究生公派出国办公室各项工作安排明确如下:

一、相关项目申请

1.《关于遴选博士研究生参加2020-2021年度中美富布赖特项目的通知》:请申请人本人于2019729-3117:00将附件3“校内中方申请材料清单及要求”中要求的中方申请材料递交紫金港校区研究生综合教育楼812-1。

二、相关项目派出和财务手续

各项目派出和财务手续办理流程在以下通知中都有详细说明,请务必仔细阅读。办理财务借款及报销手续请务必带齐所需材料,财务报销手续可以顺延至开学后办理。

1. 校派录取人员派出和财务手续:

(1)2019录取人员请按照《关于2019浙江大学资助博士研究生开展国际合作研究与交流项目录取人员办理派出和财务手续的通知》学院(系)办理派出及财务手续。

(2)2018录取同学请按照《关于2018浙江大学资助博士研究生开展国际合作研究与交流项目录取人员办理派出和财务手续的通知》至紫金港校区行政服务办事大厅研究生院窗口(暑期请关注行政服务办事大厅研究生院窗口值班安排,咨询电话:88981563)办理回国财务报销手续。

2. 人文社科项目录取人员派出和财务手续:

《关于公布“2019年浙江大学人文社科专业博士生境外交流基金项目录取人员及办理派出和财务手续的通知》

3. 2019年陆氏项目录取人员派出和财务手续:

(后续更新)

4. 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录取人员派出和财务手续:

2019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录取人员派出、留学与回国等手续办理程序》

5. 博士学术新星计划录取人员派出和财务手续:

《浙江大学博士研究生学术新星培养计划项目入选人员资助发放及派出管理说明》暑期出国前借款70%手续流程变更如下, 回国报销30%请延期至9月2日之后办理。

(1)被录取人员请将:1)有效期内的护照和签证;(2)浙江大学研究生因公出国(境)申请表;(3)协议书(本人及担保人签好字);(4)邀请函扫描件发送至yjsy_pyc@zju.edu.cn,邮件名命名为“博士新星计划借款”,老师收到邮件授权经费后回复邮件。

(2)学生将协议书(本人及担保人签好字)交至研究生培养处暑期值班老师(见研究生院网站暑期值班安排),值班老师在值班结束后统一将协议书交至812-1。

6. 研究生因公出国(境)审批手续(包括因公出国(境)审核、国外状态变更审核、回国资料审核)短期项目资助相关事项:

各学院(系)受理及终审,请联系咨询所在学院(系)研究生科或相关负责老师,及时关注学院(系)暑期值班安排。

7. 国外状态变更手续请见:

《浙江大学研究生因公出国(境)状态变更(延期回国/提前回国/转校/转导师)办理流程》

8. 国家公派留学前留学情况变更申请手续的办理暑期变更如下:

(1)咨询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相关地区事务部,咨询申请流程,领取《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派出前国内管理申请表》。
(2)学生本人书写留学情况变更申请书,国内导师签署意见并签字,学院(系)分管领导签署意见、签字并加盖院章。

(3)学生将《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派出前国内管理申请表》、导师学院签意见签字盖章后的留学情况变更申请书以及其他留基委要求的材料交至研究生培养处暑期值班老师处(见研究生院网站暑期值班安排审核。

(4)值班老师审核,如导师、学院都已同意,值班老师在《国家公派出国留学人员派出前国内管理申请表》“单位主管部门审核意见”处写“同意”,“负责人签字处写“张馨月”,“单位主管部门公章”处加盖研究生院院章

9. 领取部分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录取材料:

《关于领取部分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录取材料的通知》(持续更新):请至研究生培养处暑期值班老师(见研究生院网站暑期值班安排领取录取材料。


如遇以上未列出特殊情况、值班老师不能解决,请邮件联系公派办老师:yjsy_pyc@zju.edu.cn,咨询电话:88981407(7月29日-8月2日,8月26日-8月30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研究生培养处

2019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