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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学位委员会审核学位授权点对应调整工作

2011年 05 月 20日 1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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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学位委员会于2011年5月18日(星期三)下午召开第五十六次全体委员会议,审议了我校学位授权点对应调整工作。
会议由校学位委员会副主任来茂德副校长主持。来校长首先向会议介绍了开展我校学位授权点对应调整工作的背景,教育部颁布了新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今后研究生的招生、培养和学位授予工作都要以新的《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2011年)》为依据,因此需将我校现有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对应调整到新目录相应的一级学科。研究生院王家平副院长简要汇报了我校有两种类型的学位授权点本次需要进行对应调整的基本情况。接着,由有关一级学科的代表向会议报告相应学科的优势与特色及学术队伍建设、科学研究和人才培养等基本状况,并接受委员们的提问与质询。委员们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规定的一级学科博士点和一级学科硕士点基本条件,对申请对应调整的学科进行了认真审议,在此基础上举行无记名投票表决,最后通过了“考古学、中国史、世界史、建筑学、城乡规划学、生态学、统计学、软件工程和护理学”等九个一级学科对应调整为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点,“风景园林学、戏剧与影视学、美术学和设计学”等4个一级学科对应调整为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予点。会议要求上述学科在会后根据会议意见完善申请材料,上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进入国家审议和调整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