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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院召开浙江大学工程类别对应调整工作会议

2018年 09 月 13日 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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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11日下午,浙江大学工程类别对应调整工作会议在校友楼西溪厅召开。有关学部、学院(系)分管研究生工作的院长(系主任)和研究生科负责人出席会议。

研究生院副院长叶恭银解读了《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教育部关于对工程专业学位类别进行调整的通知》(学位〔20187号)和《关于对已有的工程硕士、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进行对应调整的通知》(学位办〔201828号)两个文件,并从国家意识层面剖析了工程专业学位类别调整的必要性和紧迫性,指出了工程硕士、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对应调整的原则与要求,说明了工程领域电子信息、材料与化工、能源动力、生物与医药、机械、资源与环境、土木水利、交通运输等八大类别专业学位授权点申请基本条件(试行),详细部署了此次对应调整工作和相关注意事项。

与会老师就本次工程类别对应调整工作安排进行了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