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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浙江大学资助博士研究生开展国际合作研究与交流”项目录取人员办理派出和财务手续的通知

2018年 06 月 27日 1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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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浙江大学资助博士研究生开展国际合作研究与交流项目被录取人员按以下流程办理派出手续

各位录取同学可加入2018浙大校派QQ群以方便交流,群号812413683,请以姓名+派出国别+派出学校自命名。

1、领取并签署《资助留学协议书》

被录取人员出国前应按学校规定的程序和方式签署学校、录取人员本人、担保人三方《资助留学协议书》,协议书一式三份,签字后一份给研究生院(见第4点),一份给国内担保人(为保证协议的签署和履行,担保人指定为录取人员的国内指导教师),一份自己留底。请各学院(系)指派一名代表7月2日-3日到紫金港校区海洋大楼405室以学院为单位领取协议书(协议书一式三份)。

2、办理因公出国境手续

按照浙江大学研究生因公出国或赴港澳台申请手续办理流程办理出国手续。申请表出访任务一栏选择:校派-联合培养其他在外费用一栏请选择:资助博士研究生开展国际合作研究与交流项目资助国际旅费一栏选择:导师资助国内外资助单位及方式一栏填写:2018年博士研究生国际合作研究与交流项目经费,出国前预支70%

如果派出期限超出学习年限,请先在院系办理学习年限延长。根据学校规定,学生因公出国境状态下无法申请学习年限延长,如有需要请出国前办理好学习年限延长,请同学留出充裕时间以办理学位论文上传等毕业事项,一般为3个月,例如计划2019年12月毕业,应在2019年9月左右回国。

3、开具派遣证明

如办理签证需要,请根据http://www.ir.zju.edu.cn/2018/0928/c165a851807/page.psp通知流程前往学院(系)开具派遣证明。

4、出国前支取费用

根据计财处有关规定,请学生在出国前一个月内办理出国预支手续,被录取人员请携带1护照原件及有效签证2院系已签字盖章的浙江大学研究生因公出国(境)申请表原件3)签好字的协议书原件 4邀请函复印件一份到紫金港校区行政服务办事大厅研究生院窗口(暑期请关注行政服务办事大厅研究生院窗口值班安排,咨询电话:88981563提交协议书、审核签证等材料,授权70%生活费,然后至计财处预约支取70%的奖学金生活费(打印后的预约报销单在各院系研究生科签字盖章)。资助标准见公派留学人员奖学金资助标准(研究生)(美国地区统一为1600美元/)借款报销流程参考附件《研究生中长期出国(境)费用报销指南》。

5、派出期限

被录取人员应在2018121前派出。逾期未成行者、未经批准逾期未归、评估不合格或回国后逾期未办理回国报到手续者、未按要求完成培养环节者,本次项目资助资格将自动失效。

6、回国报销

回国两周内请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中填写因公出国境-回国资料“护照出国回国日期”填护照上有红色中国边检章的出入境中国大陆的时间;并将出入境记录(出入境中国大陆红色边检章,如没有,提供行程单或登机牌或公安局出入境记录也可)、留学总结、浙江大学资助博士研究生开展国际合作研究与交流项目留学调研报告、2-3张在外照片的扫描件等制成一个pdf文件后上传到系统。网上填写并打印,本人持回国报告书及护照原件至学院办理入境复学手续,学院网上审核通过将浙江大学公派出国研究生回国报告书留学总结原件、浙江大学资助博士研究生开展国际合作研究与交流项目留学调研报告等纸质材料留档。回国手续研究生院网上审核通过后,请到学院(系)办理报到或学籍注册手续。如果过了注册时间,请学院负责注册的老师发邮件到研究生管理处学籍办公室(wl@zju.edu.cn)申请补办注册,请在邮件中注明学生的姓名、学号、申请补注册的原因。

回国资料审核通过后两周内,本人尽早持以下材料到紫金港办事大厅研究生院窗口审核并授权剩余30%的奖学金生活费;授权有效期内(一般为两周,遇寒暑假为一个月)按照计财处预约报销流程办理报销手续(打印后的预约报销单在各院系研究生科签字盖章),逾期将不再重新授权

1)护照原件

2)学院签字盖章的留学总结原件(模板请见附件)

3)浙江大学资助博士研究生开展国际合作研究与交流项目留学调研报告

4)浙江大学研究生因公出国(境)申请表

5)相关票据(租房合同、收据和支付记录、登机牌、行程单、发票等)

研究生培养处

2018626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