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古(中国)有限公司自2003年开始设立太古研究生奖学金,每年从内地高校中选拔2-3人接受资助,赴香港大学攻读博士学位。
该奖学金项目有以下规定:每期奖学金为期三年,目前每年金额为HK $100,200,(注:这笔费用按月支付予本人;用作书本费以及其他费用开支),另外加上由太古集团直接交付港大的学费、住宿费和膳食费。在每期奖学金项目开始和结束时,太古将提供往返香港的经济舱机票费用。获奖者在三个学年内应全部时间在香港学习生活。
一、申请条件:
1. 出生在中国,有中国国籍,且奖学金生效前未满40周岁(1979年9月之后出生)。
2. 申请者须在浙江大学已完成4年的本科课程,并取得良好成绩。
3. 申请人主要从事人文和社会科学领域研究,预计2019年获取相应学术领域的硕士学位。
4. 具备相应的英文研究能力,须通过目前为各种申请奖学金而设立的国际性考试,即:修读经济学须通过GRE,管理学须通过GMAT。同时必须通过TOEFL或IELTS考试(研修方向为中国语言文学者除外)。
二、申请者需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申请人简历(注明姓名、出生日期、出生地、性别、手机号码、学习经历等);
(2)自荐信(注明申请专业);
(3)研究计划书(3个学年应全部在香港学习生活);
(4)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开具的如期毕业证明或在读证明;
(5)在校成绩单(本科及研究生阶段,加盖学校公章);
(6)英文水平证明(TOEFL或IELTS成绩单、其中攻读经济学还须提供GRE成绩单、管理学还须提供GMAT成绩单,中国语言文学方向除外);
(7)上述申请材料须提交中文、英文各一套;
(8)一篇英文作品。
三、其他:
1.学者在学业完成后应返回国内有关大学执教。
2.奖学金人选一旦确认,非不可抗原因不得改弃。
有志申请的同学请于10月10日(周三)前将上述申请材料交至研究生培养处(紫金港海洋大楼405室)。
咨询电话:88981407
研究生培养处
2018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