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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印发《浙江大学本科生研究生 互通选课管理办法》的通知

——浙大发研〔2020〕31号

2020年 08 月 21日 14: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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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印发《浙江大学本科生研究生互通选课管理办法》的通知


各学院(系),行政各部门,各校区管委会,直属各单位:

经学校研究决定,现将《浙江大学本科生研究生互通选课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浙江大学

2020年8月6日



浙江大学本科生研究生互通选课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促进本科生与研究生教学资源共享,推进本研贯通培养,规范本研互通选课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所有在籍本科生和研究生。

第三条  选修研究生课程的本科生和选修本科生课程的研究生分别通过本科生教务管理系统和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进行网上选(退)课操作。

第四条  选修研究生课程的本科生应遵守研究生选(退)课有关管理规定;选修本科生课程的研究生应遵守本科生选(退)课有关管理规定。

第五条  本科生选修研究生课程的网上选(退)课操作在每学期开学初研究生课程补选阶段进行,研究生选修本科生课程的网上选(退)课操作在每学期开学初本科生课程补选阶段进行,课程补选需按照补选流程办理。

第六条  本科生选修研究生课程所获的学分可计入本科生个性课程修读学分,部分课程经学院(系)审核同意也可用于申请替换相近的本科专业选修课程。本科生选修研究生课程成绩全部定期同步到本科生教务管理系统,不纳入绩点计算,在本科生课程成绩单上如实记录、毕业时全部打印归档,课程性质为研究生课程。

第七条  研究生选修本科生课程成绩全部定期同步到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在研究生课程成绩单上如实记录。学院(系)根据相应培养方案审定可否计入专业选修课学分。

第八条  本科生如继续攻读本校研究生,该生在本科阶段选修的研究生课程成绩将带入研究生阶段。

第九条  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施行,由本科生院、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抄送:纪委,各院级党委、直属党总支,党委各部门,各党工委,

工会、团委。

浙江大学校长办公室      主动公开      2020年8月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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