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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增研究生课程编号规则

2010年 02 月 25日 21: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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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课程编号共7位,一律根据以下格式编写:

课程序号
序号内容
具体说明
第1 2位
开课学院号
根据学校统一的学院编号,如经济学院为01,计算机学院为21(其中研究生院为00,非学院的其他部门为99)
第3位
课程类别号
1为博士生课程,2为全日制硕士生课程,4为全日制专业学位课程。(全校性公选课中适合硕士生和博士生共选的编号为0,仅限于全校公选,学院编号时不用
第4位
课程性质号
0为公共学位课,9为公共选修课,1、2为专业学位课(1是本专业范围、2是学院平台课)3、4为专业选修课(3是指学科专业范围、4是学院平台课)(说明:若一门课程在某专业为学位课,另一专业为选修课,应作为专业学位课给予编号
第5 6 7位
课程序列号
请按001-999的顺序编写,不要跳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