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学院、学员:
现定于5月30日、5月31日对拟在2014年6月授予学位、且尚未采集指纹的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学员补办指纹采集、资格审查和确认事宜,逾期不再受理。具体要求:
(1)学员于5月30日以前注册、登陆“全国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以下简称“国家平台”)(http://www.cdgdc.edu.cn/tdxlsqxt/index.html),完成“填写个人基本信息”、“上传照片”、“提交学位申请”三个步骤(请确保所申请的学位授予单位为“浙江大学”,所传照片符合学位证书照片规范,提交学位申请成功后,申请状态变更为绿色的“已提交”)。
(2)完成以上步骤后,学员持第二代有效身份证原件、进修证或结业证、学士学位证书原件到浙江大学研究生院(玉泉校区教11-239室)采集指纹、拍照,领取打印的资格审查表并签字;工作时间为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
(3)研究生院将于次日完成学员入册审核,学员在国家平台上查询到本人状态为“已入册”后,可根据各学院(系)要求办理后续学位申请事宜,具体流程、要求请联系学院(系)。
联系电话:0571-87951452。
研究生院
2014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