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2013年度研究生教育扶植基金申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教育扶植基金旨在支持我校部分基础学科、新兴学科、青年教师及引进人才培养研究生的需要,每年规定扶植名额和资助限额。该扶植基金主要面向人文学部、社科学部、理学部、医学部,2013年扶植基金申请名额分配至学部,请学部按照制定的实施细则,确定名单,以学部汇总表(附件1)格式,报研究生院备案;四个学部名额划分见表1:
表1:2013年学部名额分配表
学部 |
硕士生名额 |
博士生名额 |
备注 |
理学部 |
100 |
67 |
|
社科学部 |
74 |
26 |
社科因分Ⅰ、Ⅱ类,经费按实际招生类别计算 |
医药学部 |
20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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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学部 |
177 |
87 |
|
注:(1)上述所有名额均已下达,基金引入竞争机制,评审优先考虑科研及培养能力出色而经费不足的导师。
(2)学部、院系应认真核实导师科研经费拥有量,有人工费可开支岗助的导师,原则上不予资助。
(3)博士生和硕士生名额间个别可作调整,但是经费使用量不超过表中所列总量。
扶植基金的申请和分配由学部根据学校要求制定标准进行确定,导师请留意学部和院(系)的具体通知;
二、其他有科研活力,但经费不足的青年导师及引进人才等,经院系审核,报研究生院审批,青年导师和引进人才指近两年(2011年1月1 日后)新评定或引进的导师。院系原则上上报导师总量不超过3人,有人工费等可开支岗助金的导师原则上不予资助。
导师填写申请表(附件2)后,递交院系研究生科,院系核实、排序后,将申请表(附件2),汇总表(附件3)上报研究生院管理处,教11-222室,截至时间6月15日。
学校将按照申请情况及预算金额确定名单。
三、注意事项
(1)基金每年申请一次,此次申请针对2013年招生的导师。分硕、博,按照今年招收的最长学制的研究生进行经费资助,每位导师最多支持招收1名博士生、1名硕士生所需的出资金额。
(2)申请到基金的导师,学校将一个培养周期的经费拨入导师岗位助学金专用账户中,该经费只能用于给研究生发放岗位助学金。
(3)导师当年度所招研究生未报到注册的,扶植基金将予以收回。
附件1:
附件3:院系汇总表.xls
研究生管理处
2013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