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相关导师、研究生:
现将2011年春夏学期研究生“三助”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助研
研究生助研津贴发放在财务平台上操作,操作方式如下:
1、请导师登陆浙江大学高级财务管理平台:http://cwcx.zju.edu.cn/wingsoft/index.jsp;
2、助研操作方式同酬金发放,摘要务必填写为:11春夏学期硕士生助研津贴或11春夏学期博士生助研津贴,硕博须分开录入,完成助研津贴录入后,导出表格,签字,盖章交所在校区财务报销大厅处理;
3、本次助研财务处理时间2011年6月1日-30日,6月7日之后财务柜台受理。需要学校配套经费的,导师务必于6月24日前完成。
4、注意事项
(1)助研津贴发放,导师要根据研究生实际工作量来核定,不能把研究生的助研津贴挪作他用。助研津贴单人发放额超过8000元的,导师应书面说明理由,一式两份,经院系盖章同意,一份由院系送报研究生院备案,一份财务处办理用。学校将对发放情况做个别审查。
(2)报销时请提醒财务操作人员,酬金类型须为“研究生助研津贴”,否则会产生酬金性质不对,影响后续配套等工作。
(3)学校进行配套的学生类别为,尚在规定学制内的:07级之前(不含07级)的非在职博士生,应届法硕生, 7年制医学硕士生,非在职少民计划研究生。博士生按导师每月发放>=200,学校每月补贴300的比例配套(5个月合计1500元),硕士生导师每月发放>=100,学校每月补贴50元(合计250元)的标准进行配套。
学校于导师发放完成后,研究生院管理处依据财务处的数据和学籍情况,统一配套;
注:因本次有应届毕业生,请导师务必于6月24日前完成助研发放,否则部分学生将无法配套。
(5)学校每年四次的助研发放时间为:1月份(秋冬学期助研),3月份(寒假助研),6月份(春夏学期助研),9月份(暑期助研),如导师在上一次遗漏未发放的,可在下次补发,但学校配套部分原则上不再补发;
(6)研究生助研津贴不得发给已经终结或毕业的学生,也不能发放给本科学号的学生。
(7)博士生激励计划的学生本次也按助研方式操作,详情留意培养处相关文件和通知。
二、助管
1、院系助管
请院系负责助管工作的老师填写附件2:《院系助管津贴发放表》;
注:院系开支助管津贴的卡号一般为xxxxxx-5420xx,xxxxxx-5433xx;
2、校部机关和直属单位助管
请填写附件3:《校部机关和直属单位助管津贴发放表》;
3、助管金额发放标准:津贴上限为每小时15元,半天45元,依据工作量酌情发放,据实列支。为保证教学和科研,学生担任助管每周不超过4个半天,月金额不超过720元,总额不超过每个岗位每个长学期3600元的标准(一个岗位可有多人兼任),申报时津贴发放不超过规定金额。
本次发放的为春夏学期全部助管津贴,请各单位做好统计工作。
4、助管上报时间:2011年6月1日-6月20日,逾期将于下学期发放。
5、邮件标题格式为:xx(单位名)11春夏学期助管津贴发放;
6、邮箱地址为:hejunjie@zju.edu.cn
三、助教
1、研究生助教(协助导师本科教学)在现代教务管理系统中进行,具体操作方式和时间敬请留意本科生院通知;
2、研究生公共课助教(研究生公共英语、政治等)由研究生培养处经办。
四、联系人
研究生院联系人:何老师,联系电话:87951272,hejunjie@zju.edu.cn;
财务处联系人:郑老师,联系电话:88981096,zhenglz@zju.edu.cn;
院系联系人:详见附件4。
附件1: 助研操作指南.doc
附件2: 院系助管津贴发放表.xls
附件3: 机关和直属单位助管津贴发放表.xls
附件4:院系三助工作联系人.xls
计划财务处
研究生院管理处
2011年5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