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   A A A

(更新)关于做好2015年研究生社会实践活动总结和评比工作的通知

2015年 09 月 21日 15:03
访问次数:4062

各学院(系):

    2015年,在学校领导的高度重视、悉心指导下,我校正式出台《浙江大学博士生必修环节社会实践管理办法(试行)》的文件。今年暑假,在各学院(系)领导和导师们的大力支持和参与下,我校广大研究生走出校门,到地方政府机关、企业或事业单位开展了丰富多彩的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全面推进了我校在全国各地的研究生社会实践基地建设工作,取得了良好的成效。

    为及时总结工作、交流经验、表彰先进,扩大研究生社会实践的影响力,根据浙江大学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关于组织开展浙江大学2015年研究生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和《浙江大学印发〈浙江大学博士生必修环节社会实践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中各项具体要求,现将2015年研究生社会实践活动总结、考核和评比工作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社会实践总结材料要求:

    参加今年博士生必修环节社会实践、研究生挂职锻炼、研究生西部行社会实践的所有研究生按以下要求做好总结工作:

    1、个人总结:各团队指导老师负责召开团队总结会议,每一个参加校级综合型基地、西部行实践活动和院级专业型实践基地的研究生都要做好个人总结,按附件1(个人总结)模板要求撰写个人实践总结材料(电子版)发各指导老师。

    2、个人考核:每个参加社会实践的研究生都必须按附件2模板要求填写《浙江大学研究生社会实践考核表》,所有人个考核表纸质版材料经实践单位签署考核意见、盖章后,由实践单位直接反馈给各团队指导老师,由指导老帅收齐后统一交党委研工部审核。 

    3、团队总结、团队成果和评定汇总:各实践基地团队在指导老师带领下做好团队总结工作,按附件3的模板要求撰写团队总结报告,电子版发指定邮箱;按附件4的模板要求填写团队成果和评定汇总表,纸质版材料盖院系公章后交研工部备案,电子版材料发指定邮箱。

    4、院系总结:各学院(系)要认真总结本单位今年开展社会实践的情况和各专业型实践基地运行情况,撰写院系社会实践总结材料。总结材料形式可参考附件3的团队总结模板,电子版材料发指定邮箱。

 

    二、评选先进办法:

    1、社会实践先进个人:面向今年参加社会实践的所有研究生。参评研究生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全程参加一次社会实践活动,在实践过程中,取得一定成绩,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贡献;
    (2)认真总结实践活动,撰写出不少于1500字的具有较高理论水平的总结报告。
    参加院级专业型基地社会实践的研究生由各学院(系)进行评选,比例不超过参加社会实践人数的20%。具体名单可在附件4中予以体现。

    参加校级综合型基地、西部行社会实践的研究生由各指导老师会同实践基地根据个人的实践表现进行推荐,与各学院(系)的评选名单不重复出现。

    获得推荐的社会实践先进个人名单将在学校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结束无异议后由研究生本人进入研究生评奖系统提交申请,各学院(系)评奖老师可根据网上公示名单予以审核通过。

    2、优秀团队:面向今年开展博士生社会实践的校级综合型基地和院系专业型基地各实践团队。优秀团队评选的具体要求:

    (1)实践团队在社会实践活动中取得突出的科研业绩和实践成效;

    (2)有团队精神,各成员均表现出良好的精神风貌和奉献精神,实践基地反馈意见良好。

    由各指导老师负责推荐,各团队填写附件5(研究生社会实践“优秀团队”申报表)。须交纸质版和电子版。若参评优秀团队,请准备好不超过6分钟(展示时间)的PPT,以备评审答辩会之用。

    院级专业型基地各团队可参与校团委的评优活动,也可以参与党委研工部的评优活动,但不能重复申报。

    3、优秀指导教师:面向担任2015年研究生校级综合型实践基地的指导老师。优秀指导教师评选的具体要求:

    (1)亲自参加并指导社会实践活动,深入实践基地具体开展各项实践指导工作;

    (2)所指导的实践团队取得较好的实践成效;

    (3)与实践基地有良好的沟通,在学校与实践基地之间起到良好的桥梁纽带作用。

    参评老师请填写附件6(研究生社会实践优秀指导教师申请表)。须同时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

    4、博士生社会实践组织奖:今年是我校“将社会实践列入博士生培养的必修环节”的第一年。在组织实践活动过程中取得显著成绩的学院(系),可以申请参评“浙江大学博士生社会实践组织奖”,由研究生院和党委研究生工作部负责审核和组织评选。

    请按附件7(浙江大学博士生社会实践组织奖申报表)的形式填报,须同时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材料。若参评组织奖,请准备好不超过8分钟(展示时间)的PPT,以备评审答辩会之用。

    以上所有材料,纸质版材料交至:玉泉校区教11-222室;电子版材料发至:WL@zju.edu.cn 。

    截止时间:9月30日

    联系人:王莉;电话:87951447

 

    三、评审答辩会和总结表彰会

    研究生院、党委研工部将在认真做好总结、考核的基础上,举行优秀团队、博士生社会实践组织奖的评审答辩会。时间另行通知。

    学校将适时召开浙江大学2015年研究生社会实践总结表彰会,对于在今年研究生社会实践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优秀团队和先进个人分别给予表彰和奖励。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15年9月21日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