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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国家留学基金委网上报名工作的通知(第二批)

2021年 05 月 08日 1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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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2021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目前已经完成第二批申请人的校内材料初审工作,即将进入国家留学基金委网上报名及书面材料收取阶段。请各位申请人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的申请系统进行申报,并准备书面申请材料(申请人名单请见《关于公布2021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拟推荐名单的通知(第二批)》)。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 工作进度安排

1、学校推荐名单公布后至531日晚24时前

(1)第二批推荐人选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完成网上报名和向所在院系提交纸质申请材料

(2)请院系将以下材料电子版打包压缩后发送至yjsy_pyc@zju.edu.cn,邮件和文件均命名为XX院系-2021高水平项目(第二批)最终申报材料:每位学生以姓名命名建立一个文件夹,内含(a)姓名-国内导师推荐信(pdf 版本扫描件);(b)姓名-单位推荐意见表(word 版本,模板请见附件);(c)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pdf 版本扫描件,无需盖章)。

26717点前

(1)院系统一将复核后的第二批推荐人选的最终申请纸质材料(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之前已交)报送研究生院(紫金港校区研究生教育综合楼812-1),请务必注意《出国留学单位意见表》须由院系填写完整并经院系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加盖院系公章

2)根据档案馆归档电子文件的最新要求,请申请人在研究生管理系统-出国(境)模块-“状态查询页面,勾选对应的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记录,上传pdf格式的《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研究生类)扫描件。

3)根据档案馆归档电子文件的最新要求,请学院(系)在“公派研究生项目”页面上传推荐学生的《出国留学申请单位推荐意见表》(留基委系统导出打印,院系签字盖章后,pdf格式纸质材料扫描件)、《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pdf格式扫描件,无需盖章)。

具体工作安排请详见附件工作流程

二、需提交的书面申请材料和整理办法

(一)申请人需提交申请材料纸质版一份

请严格按照附件材料清单要求提交申请材料。用A4纸打印或复印,并严格按附件申请材料清单的顺序整理整套材料用长尾票夹夹在一起,不要用曲别针、订书针等装订。请将附件的申请材料清单放置在申请材料首页,并在申请材料首页清单左上角填写“序号”(序号见《关于公布2021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拟推荐名单的通知(第二批)》)。

(二) 请特别注意及时准备和提交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纸质版、《单位推荐意见表》纸质版和电子版、国内导师推荐信电子版。

1. 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在规定时间前(第二批于4月26日17点前)以院系为单位递交研究生公派出国办公室。

2. 出国留学申请单位推荐意见表在申请人打印申请表时由网上报名系统自动生成(申请人在网上报名阶段此表不在报名系统中显示)。出国留学申请单位推荐意见由申请人所在学院(系)针对每位申请人填写,学院(系)分管领导签字并加盖学院(系)公章,表头请按照附件模板填写,表格请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完整。上级批准意见由研究生院在认真核对申请人所填信息后填写。出国留学申请单位推荐意见纸质版请院系填写完整并签字盖章后按申请材料清单顺序放入学生申报材料中

3. 请院系在规定时间前(第二批5月31日晚24时前)将以下材料电子版打包压缩后命名为“XX院系-2021 高水平项目(第二批)最终申报材料”发送至yjsy_pyc@zju.edu.cn:每位学生以姓名命名建立一个文件夹,内含(a)姓名-国内导师推荐信(pdf 版本);(b)姓名-单位推荐意见表(word 版本,模板见附件);(c)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pdf 版本)。

三、特别提示

1. 请各位同学登入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填报前,请仔细阅读附件《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使用指南(研究生类)》,进行国家留学基金委网上申请时,务必认真填写检查后再提交打印;提交打印后将在申请表右下角生成条形码,如有修改再次打印条形码将变化,因此纸质材料提交后不能再进行网上修改

2. 申请人请按附件申请材料清单顺序准备一份纸质申请材料,并按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上的说明将相关材料扫描并上传至信息平台。如提供的材料中有英语以外语种书写的,需另提供导师审核签字并加盖院系公章的中文翻译件。申请材料一律使用A4复印纸打印或复印,请在申请表第一页粘贴申请人近期彩色照片(一寸免冠、光纸正面)。如申请的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国外高校/机构合作渠道对申请材料有特殊要求,则根据具体合作渠道规定的要求递交申请材料。

3. 申请人本人需在院系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向所在院系提交一套书面申请材料。如本人因极特殊原因无法到场,须提供本人手写签字的委托书加本人和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书须写明“XXXXXXX原因,本人无法亲自到场提交国家公派研究生申报材料,本人自愿承担由于非本人提交材料而导致的一切后果和责任。

4. 各位申请人可加入浙大2021国家公派QQ群以方便交流,群号:766165759,进群密码“求是创新”,进群后请修改群备注名为“姓名+留学国别+留学单位”。

咨询电话:0571-88981407,邮箱:yjsy_pyc@zju.edu.cn

研究生院

2021年5月8日

相关链接:

1. 国家留学基金委员会网址

2.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网上报名系统填表

3. 2021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生项目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国内申请人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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