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2021年高层次医学创新人才培养合作奖学金选派办法》的要求,现启动2021年高层次医学创新人才培养合作奖学金选派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奖学金概况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中国医学科学院/北京协和医学院(以下简称协和)与牛津大学(以下简称牛津)签署合作协议,三方联合设立“高层次医学创新人才培养合作奖学金”,共同资助优秀人选赴牛津大学攻读博士学位。
本项目旨在积极推动医学科学的研究与应用,充分调动和整合资源,强化生物医学前沿交叉领域学科研究,对疾病发病机制加深认识和创建疾病诊疗新方法,以期在恶性肿瘤、心脑血管疾病、感染性疾病、自身免疫病、糖尿病等重大疾病防治中取得重要进展,在免疫治疗、干细胞与再生医学、微生物组学、生物信息学、结构生物学、表观组学、基因编辑、药物筛选等生物医药前沿以及关键核心技术等实现突破。
二、选派计划
1.协议名额:不超过10人/年;
2.选派类别: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
3.留学期限与资助期限:不超过48个月。
三、资助内容
1.国家留学基金委为留学人员提供资助期限内的学费、学院费、奖学金生活费、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及签证申请费。
2.中国医学科学院牛津研究所为留学人员提供资助期限内的板凳费。
3.牛津将为留学人员提供资助期限内的研究试验费。
四、申请条件
1.符合《2021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申请人基本条件。
2.身心健康,具备较强的学习、科研能力和交流能力,综合素质良好,承诺全职投入牛津大学医学科学院系相关博士课程培养。
3.研究生院受理对象:
浙江大学应届博士毕业生(毕业时间不早于2021年3月30日)。
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5年1月1日以后出生)。
申请人专业领域为恶性肿瘤、心脑血管疾病、感染性疾病、自身免疫病、免疫治疗、干细胞与再生医学、微生物组学、生物信息学、结构生物学、表观组学、基因编辑等医学或医学相关专业。
五、选拔办法
1.申请人先根据牛津大学可申请课题列表进行对外联系,并确定研究课题及国外导师,再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交申请。
2.国家留学基金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个人申请,单位推荐,中外专家联合评审,择优录取”的方式进行选拔。
3. 研究生院负责受理我校应届博士毕业生的申请,我校博士毕业一年内的申请人由本人所在工作单位推荐至有关国家留学基金申请受理单位进行受理。国家留学基金委不直接受理个人申请。
4.研究生院在1月15日前将书面公函及推荐人选名单提交至国家留学基金委。
5.国家留学基金委将在对申请人及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及专家评审后,于2021年2月底确定拟录取名单。3月开始,拟录取人员向牛津大学申请获得正式无条件博士研究生入学通知;5月拟录取人员通过信息平台向国家留学基金委补充提交牛津大学正式无条件入学通知;6月国家留学基金委将向获得入学通知的申请人颁发正式录取通知。
六、申报流程
(一)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网上报名:
国家留学基金委网上报名时间为2021年1月6日-1月13日(北京时间)。经导师、学院(系)同意后,申请人应在此期限内登录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以下简称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根据附件《2021年高层次医学创新人才培养合作奖学金申报材料及说明》的要求准备材料。
(二)校内研究生管理系统申请:
1. 申请人即日起至2021年1月12日登录浙江大学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服务平台,在因公出国(境)- 公派研究生项目中填写申请表,项目信息“是否国家公派专项研究生奖学金项目”选择“是”,填写项目名称“2021年高层次医学创新人才培养合作奖学金”,按照附件《2021年高层次医学创新人才培养合作奖学金申报材料及说明》(以下简称《申报材料》)的要求准备材料,将申请材料(4)-(12)扫描件(要求见4. 申请材料清单及要求)作为附件上传研究生管理系统,请于2021年1月12日(周二)12:00前提交申请,导出并打印《浙江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表》,请导师签署意见并签字。
2. 在2021年1月12日(周二)15:00前将一整套纸质版申请材料(见4. 申请材料清单及要求)递交申请人所在学院(系)研究生科或国家公派项目负责老师审核。
3. 学院(系)如同意推荐学生申报该项目:(1)请于2021年1月13日(周三)下班前在研究生管理系统因公出国境-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中点击通过,《浙江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表》由学院(系)分管领导签署意见、签字并加盖院章,《浙江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表》由学院收下并留档3年。(2)请推荐院系填写完整《单位推荐意见表》,对申请人的资格、综合素质、发展潜力、出国留学必要性、学习计划可行性、品德修养及身心健康情况等方面进行审核(评审)后在“所在单位对被推荐人出国留学申请的具体意见”处出具有针对性的单位推荐意见,由学院(系)分管领导签字加盖学院(系)公章,在2021年1月13日(周三)下班前将《单位推荐意见表》word版本和和三封专家推荐信pdf版本压缩打包发送至yjsy_pyc@zju.edu.cn,文件和邮件命名为“姓名-医学创新人才申报材料”。(3)将推荐学生的一整套纸质申请材料于2021年1月14日(周四)10点前递交至研究生公派办(紫金港校区研究生教育综合楼812-1)。
(注意:研究生管理系统-因公出国境-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中学院不通过则学校不予推荐。未在截止时间前收到合格的纸质申请材料学校不予推荐。请务必注意截止时间。)
4. 申请材料清单及要求(详细要求请仔细阅读附件《申报材料》)
以下申请材料(4)-(12)请作为附件以pdf格式上传至研究生管理系统-因公出国(境)-公派研究生项目,将(4)、(5)、(6) 合并上传至附件“其他证明材料”。
请在2021年1月13日(周三)下班前将《单位推荐意见表》word版本和和三封专家推荐信pdf版本压缩打包发送至yjsy_pyc@zju.edu.cn,文件和邮件命名为“姓名-医学创新人才申报材料”。
(1)《浙江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表》:研究生管理系统导出并打印,导师签署意见并签字,学院分管领导签署意见、签字、加盖院章,学院留档3年。
(2)《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研究生类):留基委系统导出并打印。
(3)《单位推荐意见表》:留基委系统导出并打印递交院系,院(系)填写,院系分管领导签署意见并签字。
(4)三封专家推荐信
(5)中英文个人陈述(含拟申请的课题名称及编号)
(6)中英文简历
(7)英文学习计划
(8)国外导师简历
(9)中英文成绩单复印件(自本科阶段起)
(10)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
(11)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12)最高学历及学位证书复印件
说明:
*请按以上顺序准备一份纸质申请材料,并按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上的说明将相关材料扫描并上传至信息平台。
*如提供的材料中有英语以外语种书写的,需另提供导师审核签字、学院盖章认定的中文翻译件。
*申请材料一律使用 A4 复印纸打印或复印,请在《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第一页粘贴申请人近期彩色照片(一寸免冠、光纸正面)。
*被推荐学生的《浙江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申请表》由推荐学院(系)留档3年,材料(2)-(12)递交研究生公派办留档3年。
七、派出与管理
1.被录取人员一般应在当年派出,留学资格有效期至2022年12月31日。未按期派出者,其留学资格自动取消。
2. 对留学人员的管理实行“签约派出、违约赔偿”的办法。派出前,留学人员须按要求签订《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办理护照、签证、《国际旅行健康证书》,通过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教育部出国人员上海集训部、广州留学人员和高层次人才服务中心办理预订机票等派出手续(具体请查阅《出国留学人员须知》)。
留学人员派出前须办理国家公派留学奖学金专用银行卡(详见https://www.csc.edu.cn/chuguo/s/1552)。
3. 按照《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协议书》规定,留学人员自抵达英国十日内凭《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资格证书》等材料,向中国驻英国大使领馆教育处办理报到手续后,方可享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
4.国家留学基金委对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的学业进展进行年度复核。复核办法另行通知。
5.留学人员在国外留学期间,应遵守所在国法律法规、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的有关规定及《国家公派出国留学协议书》的有关约定,自觉接受推选单位及驻外使(领)馆的管理,学成后应履行回国服务义务,回国之日起三个月内应到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登记回国信息。
6.留学人员与获得资助有关的论文、研究项目或科研成果在成文、发表、公开时,应注明“本研究/成果/论文得到国家留学基金资助”。
八、项目咨询方式
国家留学基金委欧亚非部联系人:刘磊
联系电话:010-66093936
E-mail: ouyafei1@csc.edu.cn
亦可参考牛津大学网站了解奖学金相关情况:
https://www.camsoxford.ox.ac.uk/the-dphil-md-programme/csc-cams-pumc-oxford-scholarships
校内申报咨询方式:
电话:0571-88981407,yjsy_pyc@zju.edu.cn。
附:1.《单位推荐意见表》word模板(2021年1月13日前发送至yjsy_pyc@zju.edu.cn)
2.2021年高层次医学创新人才培养合作奖学金申报材料及说明
研究生培养处
2020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