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好:
根据学校公文管理统一规范要求,进一步推进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公文管理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完善文件分类、编号、登记等相关工作。现就变更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发文字号通知如下:
1. 即日起,研究生院发文字号将由原字号“浙大研院〔 〕×号”变更为“浙大研院发〔 〕×号”。
2. 即日起,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发文字号将由原字号“浙大研〔 〕×号”变更为“浙大研工发〔 〕×号”。
研究生院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0年4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