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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更新)关于选拔研究生于2020-2021学年秋冬学期赴台湾高校交换学习的通知

2020年 03 月 31日 1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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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我校与台湾高校的有关协议,我校将选送若干名研究生于2020-2021学年秋冬学期赴台湾高校交换学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派赴学校:

本次研究生可申报的高校有台湾大学、台湾清华大学、台湾交通大学、台湾政治大学、台湾科技大学、台湾中山大学、台湾中央大学、台湾中兴大学、中国文化大学、台湾铭传大学、台湾中原大学、台湾东吴大学、台湾东海大学、台湾逢甲大学14所高校。

二、申请条件:

1.符合台湾各大学专业要求的全日制脱产在读(非定向、非委培)研究生,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岁。

2.专业学习成绩优良,具有较强的研究能力和发展潜力。

3.具有良好的英语听说水平和读写能力。

4.身心健康。

5.未曾享受国家、学校交流基金资助的学生优先考虑,已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或学校同期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已获得国家和学校项目资助尚未执行人员以及正在境外学习人员不予受理。

6.其它条件请参考具体要求,请务必详细了解项目情况后再行申请。

三、项目详情:

各学校研究生推荐名额、额外信息说明等项目详情请参见附件。

四、申请、选拔及推荐:

1. 登录浙江大学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服务平台,在对外交流项目中填写申请表,申请项目名称请选择“台湾高校交换生项目”,每位学生可以填报3个志愿,出访学校英文名称选择第一志愿学校出访学校中文名称可根据志愿顺序依次填写3个出访学校名称,请于2020410日(周五)上午10点前填写对外交流项目申请,并申请材料(2-4)作为附件合并成一个pdf上传研究生管理系统-对外交流项目审核。疫情解除返校后,请被推荐的学生将纸质申请材料(1)-(4)递交学院(系)留档3年。

学院(系)同意推荐学生申报该项目,请于2020410日(周五)14点前在研究生管理系统因公出国境-对外交流项目中点击通过;如学院(系)推荐人数超过1人,请在填写评审意见时填写院系推荐排名,比如2/7(表示共7人,位列第2名)。研究生管理系统-因公出国境-对外交流项目学院不通过则学校不予推荐。

申请材料清单:

(1)《浙江大学研究生对外交流申请表》(疫情解除返校后,导出并打印对外交流申请表,导师签字后递交学院(系)请学院(系)分管领导签字盖章);

(2)研究生阶段成绩单(至最新学期,如因不能返校打印成绩单,可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的成绩截图作为证明);

(3)英语水平证明;

(4)个人简历;

(5)浙大导师同意派出证明(疫情期间可用微信或邮件截图替代)作为附件上传。

重要提示:项目执行时若疫情已解除,项目正常执行;若疫情仍未解除,项目不能执行,请申报的学生知悉。

2. 若申请人数超过推荐名额,学校有关部门将对申请人进行遴选,以确定被推荐同学名单,请各位同学近期保持手机畅通,并关注研究生院网站通知和手机短信。

3. 如被录取后因非客观原因放弃本项目,将不得申请其他交流项目。


项目具体信息咨询电话:0571-88981312。

项目校内申请咨询电话:0571-88981407。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研究生培养处

2020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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