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为积极响应国家“一带一路”倡议部署,围绕学校第十四次党代会确立的目标任务、“双一流”建设目标和首次全球开放发展大会精神,根据学校立足浙江、面向全国、走向世界的“两边两路”战略布局总体要求,党委研究生工作部、研究生院持续推进实施“致远”研究生海外社会实践行动计划(以下简称“致远”计划),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开展研究生社会实践,引导研究生主动服务国家战略需求,树立“四个自信”,追求卓越发展,在服务人类命运共同体构建中体现浙大的使命担当。现将“致远”计划第三期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致远”计划说明
“致远”计划采取“立项—资助”制,资助各院系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的中资企业、政府机构、研究机构、国际组织等共同开拓建立、巩固深化研究生社会实践海外基地。
二、申报单位与参与对象
1.申报单位:各学院(系)
2.面向对象:以博士生为主体
三、项目申报与实施时间
1.申报时间:2020年1月-3月10日
2.实施时间:2020年暑期
四、项目类别与经费支持
根据项目申报需求,支持不超过10万元(主要支持往返旅费)。
五、申报办法与注意事项
1.实践内容符合社会实践核心育人内涵,充分体现社会实践的社会性、服务性和教育性。
2.与海外合作方有较为稳定的合作基础,能够提供安全保障条件和基本生活条件;预期有较为丰硕的实践成果。
3.项目设计需遵循《浙江大学博士生必修环节社会实践管理办法(试行)》(浙大发研〔2015〕61号)规定的实践内容、具体安排和考核要求。
4.实施过程依照立项方案进行,纳入2020年度研究生社会实践工作统一管理。
5.申报单位填写“致远”研究生海外社会实践行动计划项目申报书(第三期)(点击下载)发送至lq611@zju.edu.cn;纸质版申报材料经相关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交至研工部(紫金港校区研究生综合教育楼802办公室)。
联系人:卢俏,88981402,lq611@zju.edu.cn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研究生院
2020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