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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2019年“太古研究生奖学金”赴香港大学研读博士学位项目候选人的通知

2018年 09 月 20日 11: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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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古(中国)有限公司自2003年开始设立太古研究生奖学金,每年从内地高校中选拔2-3人接受资助,赴香港大学攻读博士学位。

该奖学金项目有以下规定:每期奖学金为期三年,目前每年金额为HK $100,200,(注:这笔费用按月支付予本人;用作书本费以及其他费用开支),另外加上由太古集团直接交付港大的学费、住宿费和膳食费。在每期奖学金项目开始和结束时,太古将提供往返香港的经济舱机票费用。获奖者在三个学年内应全部时间在香港学习生活。

一、申请条件:

1.  出生在中国,有中国国籍,且奖学金生效前未满40周岁(19799月之后出生)。

2.  申请者须在浙江大学已完成4年的本科课程,并取得良好成绩。

3. 申请人主要从事人文和社会科学领域研究,预计2019年获取相应学术领域的硕士学位。

4.   具备相应的英文研究能力,须通过目前为各种申请奖学金而设立的国际性考试,即:修读经济学须通过GRE,管理学须通过GMAT。同时必须通过TOEFLIELTS考试(研修方向为中国语言文学者除外)。

二、申请者需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申请人简历(注明姓名、出生日期、出生地、性别、手机号码、学习经历等);

2)自荐信(注明申请专业);

3)研究计划书(3个学年应全部在香港学习生活)

4)学校研究生管理部门开具的如期毕业证明或在读证明;

5)在校成绩单(本科及研究生阶段,加盖学校公章);

6)英文水平证明(TOEFLIELTS成绩单、其中攻读经济学还须提供GRE成绩单、管理学还须提供GMAT成绩单,中国语言文学方向除外);

7)上述申请材料须提交中文、英文各一套;

8)一篇英文作品。

三、其他:

1.学者在学业完成后应返回国内有关大学执教。

2.奖学金人选一旦确认,非不可抗原因不得改弃。

有志申请的同学请于1010日(周三)前将上述申请材料交至研究生培养处(紫金港海洋大楼405室)。

咨询电话:88981407

研究生培养处

2018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