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重点学科:
根据计划财务处通知要求,各重点学科建设经费两本折子(省重302部分、“985”配套302部分)中凡有余额的,均须将余额部分分别重新编制用款计划(只需填写用款计划明细表)。余额可查阅附件,查不到余额的学科凭折子到财务处查询。用款计划明细表请于1月9日电子邮件发送至学科建设办公室,邮件地址:chenzf@zju.edu.cn。
学科建设办公室
2009年1月9日
附件1:重点学科建设经费余额.xls
附财务处最新通知:
各学院、各部门项目负责人:
财政厅于1月 6日下拨了项目余额指标,各项目负责人应按地方国库项目(******+******)余额(扣除设备部分),重新申报用款计划,申报方式不变,其中:
1.“985”项目(******+812***)按原渠道报,队伍建设报人事处,重点学科报研究生院学科建设处,平台与基地建设报发展规划处,本科生项目报本科生院教研处;
2.2007年第五批省高校重点学科建设(******+7102**)报研究生院学科建设处;
3.高校精品课补助经费及2007新世纪高等教育教学改革补助经费报本科生院教研处;
4.其它项目报直接报计财处预算办。
因用款计划须统一上报财政厅国库处,经批复后方能使用,为了保证项目经费在下学期开学时能及时使用,各项目负责人应抓紧在1月 12日之前申报到各处,否则会因个别项目未报而影响全部项目的使用。
浙江大学计财处
20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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