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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丹麦奥尔堡大学攻读博士学位和交流报告会的通知

2008年 10 月 23日 1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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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年10月27日,丹麦奥尔堡大学代表团将在我校举办攻读博士学位、交流进修的讲座,介绍奥尔堡大学特色专业、招生意向,申请程序、手续办理及相关事宜。欢迎我校各专业本科生、硕士生、博士生和教师参加。
        地点:西溪校区教学主楼401多媒体教室。

        时间:2008年10月27日(周一)下午2时。

        2007年我校以浙江大学可持续发展中心名义与丹麦奥尔堡大学签订了《中国浙江大学和丹麦奥尔堡大学合作培养研究生的协议》,协议约定合作培养对象为硕士和博士研究生,以博士研究生为重,包括奥尔堡大学所有专业。交换的学生,和其他全日制本地学生一样,享有同等的权利和服务,学校之间将互认学分。交流原则上建立在“一对一”对等交换,学费互免,每年一次的基础上,5年内交换人数相同,博士研究生不受此项约束。
        奥尔堡大学欢迎我校优秀本科毕业生、硕士毕业生到奥尔堡大学攻读博士学位,免除学费,校方还将积极创造条件为学生提供部分生活费。我校攻读博士学位的申请人在得到该校的入学通知书与免学费证明后,可参加“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的评选。通过国家留学基金委的审核并被录取后,国家留学基金将资助一次往返国际旅费和在外期间的奖学金生活费,资助标准及方式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奥尔堡大学还欢迎我校青年教师去做短期进修或访问。奥尔堡大学春学期申请的接收日期是11月1日,秋学期申请的接受日期是1月1日。
 
        奥尔堡大学相关情况,可登陆http://en.aau.dk/查询。
可持续发展中心
研究生培养处
2008年10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