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211工程”三期即将启动,将对我校研究生创新人才培养起极大推动作用。为做好创新研究生人才培养项目规划,切实提高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现将立项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项目分类和资助金额
研究生培养模式创新项目分为交叉学科培养模式、导师团队培养模式、应用型培养模式三大类。
原则上每个项目资助金额50万元左右。同时,对获准立项的单位,在研究生名额安排和业绩奖励方面予以倾斜支持。
二、 项目建设内容
(一)交叉学科培养模式
(1)建立基于交叉平台的招生选拔制度,吸收不同学科背景的优秀研究生在交叉学科领域共同学习和研究,共同成才。
(2)开发交叉学科模块课程,并建设基于交叉学科模块课程的教学实验室,为交叉学科研究生的教学与实训提供必要的环境。
(3)成立交叉学科委员会,制订交叉学科出口标准,在研究生学位论文选题、开题、预审和答辩,真正交叉会聚,突破新的创新点。
(4)举办交叉学科领域的研究生暑期学校或学术论坛,吸引并资助国内外优秀研究生参加,不断提高学术声誉和学术影响力。
(5)研究生发表高水平论文数位居国内同类学科前列,达到国际先进水平。
(二)导师团队培养模式
(1)建设基于导师团队的Seminar课程,面向学术最前沿领域。
(2)建立由一个主导师和若干副导师相结合的集体指导方式,全程指导研究生培养过程,对全校乃至全国具有示范作用。
(3)建立科学的团队导师考核与绩效评估机制。
(4)研究生积极参加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并获得优良表现。其中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应至少参加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两次。
(5)“211工程”三期建设期内,每个团队争创全国优秀博士论文(含全国优秀博士论文提名)至少两篇。
(三)、应用型研究生培养模式
(1)建设专业+X(如工程+管理、创业、统计等,农业+管理、经济、规划等)的模块课程。
(2)面向国家、社会和企业的需求,建立“订单式”培养,设立校外导师,建立校企实验室、研发中心、实践基地。
(3)探索建立应用型研究生学位标准,在国内同类专业中具有推广价值。
(4)经过“211工程”三期建设,应获得至少省级研究生教学成果奖一项。
三、 项目申请程序
1、各学院在调研和论证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和自身特色申报,原则上每学院只申请一项。
2、申请学院填写《浙江大学“211工程”三期研究生培养模式创新项目申报表》(附件),就项目建设内容、已有基础、预期目标和标志性成果进行论证。有条件的学科,应提交国内外同类项目的调查分析报告。
3、10月15日以前,递交《浙江大学“211工程”三期研究生培养模式创新项目申报表》和相关材料一式二份(同时附电子版,文件名为申报项目名称。)至研究生培养处(联系人:瞿海东,联系电话 87951396 13003669386,E-mail:hdqu@zju.edu.cn)。
4、研究生院组织专家组评价、遴选并确定建设项目。
5、研究生院与项目负责人签订项目建设协议书,启动项目建设,首期建设资金为资助总金额的40%。
四、 项目的检查评估
根据“边建设、边总结”的原则建立项目定期检查评估制度。
1、项目自评。项目启动后,在项目负责人的主持下制订详细的项目自我评估方案。自我评估至少每半年一次,并形成自我评估报告。
2、研究生院抽检。项目启动半年后,研究生院根据各项目申请书的阶段目标,不定期召开各项目建设工作会议,对各项目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督促。
3、学校专家组中期评估。项目启动一年半后,学校组织专家组进行项目中期检查评估。在项目自评、研究生院检查的基础上形成专家意见。通过学校中期评估后,分二批下拨其余的60%项目资金。
4、建设项目完成后,应递交项目建设总结报告,学校召开专门研讨会,总结并推广研究生培养的创新模式。
五、 其他
1、各学院、单位在申请项目时结合发展规划、在研项目等已有基础,并注重结合并发挥自身特色。如,交叉学科培养模式与科研院、社科院的交叉平台建设相结合,导师团队培养模式与国家或教育部创新团队建设相结合,应用型培养模式与地方合作、技术创新体系建设相结合等。
2、各学院可以按类申请,也可以整合申报。如,以交叉学科培养模式项目为主,综合导师团队培养、应用型研究生培养等内容。
3、部分研究生培养模式创新项目,鼓励由多个学院联合申报。
4、研究生院将与各学院建立经常性联系,共同酝酿、组织项目申报工作。
研 究 生 院
二ОО八年九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