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重点学科:
重点学科建设经费余额(包括省高校重点学科建设经费302部分、“985配套”经费302部分),经财务处报备已重新下达我校,即日起可以凭折子到各校区财务办公室办理报销手续。
请各重点学科抓紧办理报销手续,以免重点学科建设经费因超过期限而被收回。
学 科 建 设 处
二○○九年三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