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留学基金委”)为鼓励有针对性地与欧洲地区有关国家高校与研究机构开展科研合作和人员交流,制定了2014-2015学年欧洲有关国家互换奖学金项目,拟继续选拔合格人选派往国外留学,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选计划
比利时互换奖学金项目,我校可推荐1人
二、申请要求
互换奖学金项目的具体要求请见附件,申请材料清单及准备材料要求,可登陆国家留学网(http://www.csc.edu.cn/)“申报指南及综合项目”专栏查阅(http://www.csc.edu.cn/require/)。
三、申请受理时间与方式
申请人请于11月26日前将中英文简历、硕士论文摘要(不超过10页)纸质版交至玉泉校区教11-212,电子版发送至luye07@zju.edu.cn。经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拟推荐申请人于2013年12月1日至2014年2月10日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网上报名系统(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向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交申请材料。
四、审核与录取
国家留学基金委将根据互换奖学金项目的具体要求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向欧洲政府奖学金项目主管部门进行推荐,推荐情况将以传真方式通知我校。
五、录取与派出
获得外方录取结果以后,留学基金委将颁发正式录取文件。请录取人员按项目要求的时间出访,不得擅自推迟出访时间或放弃已获得的奖学金资格。
六、咨询电话
87951124
研究生培养处
2013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