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在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在工作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
二、招生计划
根据教育部下达的专项招生计划,我校2020年招收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职攻读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学位专项计划2名,招生学院和具体专业如下:
招生学院 |
招生专业名称及代码 |
马克思主义学院 |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030501 |
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0305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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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0305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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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政治教育0305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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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近现代史基本问题研究03050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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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建设0305Z1 |
招生专业与导师研究方向详见《浙江大学2020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报考前须与导师联系,在征得导师的建议后,再决定是否申请。
三、报考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已获硕士学位或硕士研究生学历。
4.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业务骨干教师,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5年以上。必须与原单位签订协议书,毕业后保证回到原单位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至少5年。
5.考生所在单位要保证其在学期间至少一年脱产学习时间。
6.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规定的体检要求。
7.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5年1月1日(含)以后出生)。
8.外语水平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新版大学英语六级成绩425及以上、或旧版大学英语六级成绩合格及以上、或英语专业八级合格或WSK(PETS 5)合格、或在英语国家获得过学士及以上学位。
9.学术研究能力原则上需有相应的科研成果证明(不限是否发表)或参与课题的证明;
10.有至少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的书面推荐意见。
四、报名时间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根据2020年4月10日发布的《浙江大学2020年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招生第二次报名的通知》要求完成网上报名,网报内容包括完成注册、填写报名信息和完成报名费缴纳以及上传报考材料等。
五、考核方式
浙江大学2020年博士生招生实施“申请-考核”选拔机制,该专项计划由马克思主义学院组织材料审核与复试考核,具体考核办法和程序参见马克思主义学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招生选拔机制实施办法。拟定于5月20日左右公布材料审核通过名单,复试时间另行通知。
申请材料递交清单如下:
(1)马克思主义学院普通招考博士报考信息登记表(点击下载);
(2)个人简历,包括学习及学术研究的简要经历;
(3)本科和硕士研究生期间成绩单;
(4)学士、硕士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境外获得学位的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认证书;
(5)硕士学位论文全文;
(6)一份3000字左右拟攻读博士学位的研究计划书;
(7)英语水平相关证明;
(8)相关科研成果证明或参与课题证明,各类获奖证书复印件;
(9)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职攻读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学位专项计划考生登记表(点击下载)
(10)申请材料清单汇总表(点击下载)(本人签字后有效)
(11)两位专家推荐书原件(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推荐并密封、签名)(不需上传)
注:①以上(1)-(10)各类申请材料请以PDF文档并打包为ZIP格式于4月30日前提交报名系统;材料(9)、(10)原件需在复试时提交。
②材料请按上述清单顺序编号,若上述申请材料不全,将不予受理;
③若发现材料造假者,即使已被录取,也将立即取消其录取资格,造成的后果与责任自负。
六、录取
马克思主义学院博士生招生委员会根据申请者的复试总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等,按照计划专用、择优录取的原则确定拟录取名单。学院博士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拟录取结果进行审核,并报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10个工作日,未经公示的申请人不得录取。申请人对拟录取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学院博士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诉。
浙江大学研究生招生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