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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

2017年 04 月 14日 16: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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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考生:

2017年秋季入学的普通招考博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已经开始,学校有关复试基本要求及相关政策请点击《浙江大学关于做好2017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附件一)查看。复试的相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1、各招生学院(系)具体的复试(时间、地点、方法)及录取办法近期会陆续在该院(系)网上发布,请注意及时查看。各学院(系)联系方式可点击《各学院(系)联系方式》(附件三)。复试期间考生请事先自行联系好临时住宿(杭州正值旅游旺季!)。

2、获得招生学院(系)复试资格的考生,应按时参加资格审查,并将资格审查表交相关院系研究生科,作为复试、录取的基本条件。

报考资格审查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统一进行。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请查看:关于博士研究生报考资格审查的通知。

3、考生参加复试前必须先行(时间为4月20日-29日)到浙江大学相应校区医院进行体检,然后才能参加复试,有关体检事宜,届时请注意浙江大学校医院的网上通知。

4、考生参加复试时应向招生学院(系)提供院系要求的相关材料,包括:身份证复印件、硕士学习期间的成绩单、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必须在入学前补交)、两份由正高职以上专家分别填写的专家推荐书(附件二)等。

 

研究生招生处

2017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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