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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研究生保险费统一扣款后的情况通报

2011年 09 月 23日 1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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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第一次进行研究生保险费统一扣款后的情况通报

 

根据《关于研究生补扣保险费与自助缴费的通知》,校园卡服务部已于922进行第一次统一批扣基本医疗保险费(30元)和平安保险费(40元),其中基本医疗保险费(30元)成功的6205名,不成功的1913个;平安保险费(40元)成功的4588个,不成功的3586个。(9月21日前已自助缴费成功的名单及批扣成功名单已发至各院系研究生科)。

请未扣款成功的学生及时在校园卡内存足金额,校园卡服务部将在25日前再进行一次批扣。如果因卡内钱款不足不能扣到两项保险费,请同学于930之前自助缴纳,之后将停止自助缴费,并不再作统一批扣处理

重申:

10708级直博生因入学时已连续缴满5年保险费,在学制期限内不需再缴医保与平保款,个别已进行自助缴费成功的,或经核对原先已参加杭州市社会保障的,待缴费工作结束后会将多扣钱款退回本人校园卡账户。

2、学校的公费医疗仅负责门诊医疗,如不参加基本医保和平安保险,发生大病住院或意外伤害,将由学生本人承担所有医疗费用!因平安保险是对基本医疗保险的补充,所以要首先参加基本医保,同时参加平安保险。如只选择一项,保障程度是不完全的。

保险公司联系咨询:

2010级之前老生平安保险承办者——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市分公司,高勤敏:13805784352

2011级新生平安保险承办者——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分公司,0571-91950933林玲或13033616318陈晖

 

      研究生院

      校医保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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