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研究生:
根据《浙江大学研究生学费管理办法》(浙大发研〔2014〕61号)文件精神,我校对因家庭经济困难的研究生,开辟“绿色通道”的学费缓交手续。申请流程:
一、新生报到、老生注册时向院系递交材料:
1.《浙江大学经济困难研究生学费缓交申请表》(附件1);
2.乡、镇、街道民政部门或相应政府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或低保证明(请递交复印件,同时出示原件,原件本人留存,办理助学贷款须用原件);如申请了生源地贷款者,请出示贷款证明复印件。
3.身份证复印件;
4.院系对符合条件的,可进行报到操作。
二、学院(系)对研究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查、留存,并在开学二周内将汇总表格(附件2)上交至研究生院。
三、《浙江大学经济困难研究生学费缓交申请表》填写时,学费缴纳方式请(只)勾选一种,原则上学生应以助学贷款进行学费代偿。
四、本申请仅用于缓交学费,请申请研究生开学前先将住宿等其它费用存至银行卡或到现场缴费。注:除学费外,助学贷款可以申请住宿费用,到款后住宿费直接存入贷款银行发放的卡中。
五、已申请学费缓交的老生,无需再次申请。研究生院将提供名单以供院系注册工作时核查。
研究生管理处
2016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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