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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召开2016年博士生录取工作会议

2016年 04 月 25日 1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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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422日,浙江大学201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会议在校友楼紫金港厅顺利召开。副校长严建华、研究生院副院长王立忠、研究生招生处处长朱原、学院(系)分管研究生工作的院长(主任)、书记和研究生科科长以及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王立忠副院长主持。

朱原根据浙大发研【201638号文件精神,全面布置了2016年的博士生招生录取工作,重点诠释了复试要求、录取条件和招生指标分配等重要环节,强调了各学院(系)务必重视复试工作,杜绝出现各种违规违纪现象。另外,他通报了2016年交叉学科博士研究生培养计划(试点)工作的安排,要求相关学院(系)要认真组织申报工作,积极推动研究生交叉培养工作,并部署了博士生培养机制改革中博士新生奖学金分配和培养成本补偿指标申请等专项工作。同时,还简要介绍了2016年博士研究生选拔工作概况,在今年的统考生选拔中,隶属于16个学院(系)的97个专业通过“申请-考核制”进行博士生的选拔,充分发挥了学院、学科和导师的自主权,较好地提高了这些专业的生源质量。

严建华副校长进一步强调了在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必须做到程序规范、管理到位以及保证复试每个环节公开、公平和公正的重要性,并对下一阶段工作做了重要指示。第一,招生工作必须以质量为先,抓好高端博士生的培养;第二,进一步推进交叉学科的内涵建设,提高交叉学科博士生的培养质量;第三,各学院(系)务必积极配合学校的博士生招生机制改革,实现多渠道筹集研究生培养经费;第四,以学科专业评估为契机,提升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质量。

    王立忠副院长在会议最后就围绕提升学科水平对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提出了以下几点要求:一是必须将提升生源质量和培养质量作为招生工作的重点,将研究生培养放在首位;二是处理好生源规模与质量的关系,生源质量和存量的关系,统筹协调好社会服务需求与研究生培养结构关系;三是必须加强各个层面管理人员的质量意识和服务意识。

 

 

研究生院

2016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