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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召开201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会议

2014年 04 月 23日 1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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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21上午,浙江大学2014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会议在紫金港校区纳米楼395多功能厅顺利召开。副校长吴平、校党委副书记严建华、研究生院常务副院长王家平、研究生招生处处长朱原和副处长周文文、各院系分管研究生工作的院长(系主任)、书记和研究生科科长以及相关职能部门的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会议由王家平常务副院长主持。

 朱原处长先就我校博士研究生录取工作按照时间节点做了全面部署,重点强调了复试录取工作中信息公开、程序透明的重要性,复试小组成员严肃、认真、负责的对待每个复试环节的意义。希望研究生科管理人员对考生的资格审查和复试体检严格把关,密切配合导师圆满完成博士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接着,解读了2014年新推出的培养成本补偿机制和浙江大学博士研究生新生奖学金实施方案的具体内容。培养成本补偿机制旨在缓博士生招生指标分配的矛盾,满足承担国家或地方重大科研项目的中青年教师提升科研团队规模和质量的需要;启动博士生新生奖学金实施方案为了吸引更多优秀博士生生源。

 吴平副校长从宏观层面阐述了博士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重要性和所面临的困难。首先,博士研究生的培养不仅是最高层次人才培养的过程,也是博士研究生参与国家重大创新建设的过程;其次,中国国情决定了博士研究生是我国科研工作的生力军,博士研究生质量直接影响国家的科技竞争力;第三,中国国情决定博士生的选拔机制很难全面考核考生的综合能力。所以,希望各院(系)在录取工作中必须以质量为核心,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选拔原则,为学校遴选出最具培养潜质的博士生生源,为博士生的培养质量把好第一关。

 严建华党委副书记在肯定博士生招生录取工作重要性的同时,提出了三点要求:第一,录取工作必须有据可依,导师们要以选准优秀人才的高度责任感用好自己的学术主导权利;第二,面试过程必须严谨规范,严格遵守工作纪律,要体现公正公平;第三,院系管理人员应做好服务工作,完善招生录取工作过程管理,工作到位将有些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而后,补充解释了学校拟试行的博士研究生培养成本补偿机制改革,他认为导师们应该用与时俱进的眼光来审视统筹招生资源改革,通过优化配置招生资源和利用国家、学校、导师和社会等多渠道筹集培养经费,进一步推进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

 最后,王家平常务副院长在会议总结中再次强调了博士生录取工作必须遵守信息公开制度,虽然导师在博士生选拔中起主导作用,但是公平、公开的录取程序与选拔有特质的博士生是一致的。其次,希望各院系管理层在两个新方案实施过程中,及时与导师、研究生院做好沟通,以确保招生录取工作的正常进行;第三,及时做好工作总结,为下一年相关工作的开展打好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