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   A A A

关于研究生院郑龑、张雨迪同志确定为党员发展对象的公示

2019年 09 月 17日 10:11
访问次数:3711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员发展和教育管理服务工作的若干规定》(浙大党委发〔2014〕90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生院党支部提名和机关党委预审,拟发展郑龑、张雨迪同志为中共预备党员。为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现予以公示。

郑龑,男,1975年4月出生,浙江嘉善县人,本科学历,硕士学位,党政管理职务,1996年8月进入浙江大学工作至今,目前主要负责研究生院学位管理办公室工作。郑龑同志于2017年6月25日向浙江大学研究生院党支部递交了入党申请书,表达了自己要求入党的强烈愿望。2019年5月13日参加浙江大学2019年教职工发展对象培训班并通过考核。

张雨迪,女,1992年3月出生,浙江台州人,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党政管理职务,2017年7月进入浙江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培养处工作至今,目前主要负责培养过程管理等工作。张雨迪同志于2017年7月1日向浙江大学研究生院党支部递交了入党申请书,表达了自己要求入党的强烈愿望。2019年5月13日参加浙江大学2019年教职工发展对象培训班并通过考核。

各单位、个人对郑龑、张雨迪同志在思想、学习、工作、生活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可于7日内(9月17日至9月23日),以口头或书面的形式向我们反映,也可直接向机关党委或校党委组织部反映。单位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单位公章;个人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党组织对反映人和反映内容严格保密,并依法保护反映人的合法权益。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对故意诬陷他人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公示受理部门:研究生院党支部(电话:88981586,Email:yilongtao@zju.edu.cn);机关党委(电话:87951495,Email:jgdw@zju.edu.cn);校党委组织部(电话:88981459,Email:zzk@zju.edu.cn)。



研究生院党支部

2019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