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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4年秋冬学期研究生“三助”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

2014年 12 月 26日 1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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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院系、相关导师、研究生:

  现将2014年秋冬学期研究生“三助”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助研

    研究生助研津贴发放在财务平台上操作,操作方式如下:

    1.请导师登陆浙江大学高级财务管理平台:http://cwcx.zju.edu.cn/wingsoft/index.jsp

    2.助研操作方式同酬金发放,摘要务必填写为:14秋冬硕助研津贴/14秋冬博助研津贴,硕博须分开录入,完成助研津贴录入后,导出表格,签字、盖章交所在校区财务报销大厅处理;

    3.本次助研财务处理时间201511-30(计财处柜台8号开始办理)。

    4.注意事项

    (1)按财务要求,本次助研津贴单人累计发放不得超过8000元,超过的按发放科研人工费方式进行操作。导师不能把研究生的助研津贴挪作他用;

    (2)请提醒财务柜台操作人员,酬金类型须为“研究生助研津贴”,否则会产生酬金性质不对,影响发放;

    3)根据国家文件及《浙江大学研究生资助管理办法(试行)》等规定,从201491日开始,取消研究生的普通奖学金,全日制非在职研究生发放岗位助学金,原学校助研配套不再发放。

4)学校每年四次的助研发放时间为:1月份(秋冬学期助研),3月份(寒假助研),6月份(春夏学期助研),9月份(暑期助研);

    (5)研究生助研津贴不得发给已经终结或毕业的学生,也不能发放给本科学号的学生。

 

二、助管

    1.院系助管

请院系负责助管工作的老师填写附件2:《院系助管津贴发放表》;

2.校部机关和直属单位助管

请填写附件3:《校部机关和直属单位助管津贴发放表》;

3.助管金额发放标准:津贴上限为每小时15元,半天45元,依据工作量酌情发放,据实列支。为保证教学和科研,学生担任助管每周不超过4个半天,月金额不超过720元,总额不超过每个岗位每个长学期3600元的标准(一个岗位可有多人兼任),申报时津贴发放不超过规定金额;

4.本次发放的为秋冬学期全部助管津贴,请各单位做好统计工作,发放工作将由研究生院管理处统一交由财务处完成;

5.电子版材料请发送到邮箱:xmn@zju.edu.cn,邮件及文件标题格式为:xx(单位名)14秋冬学期助管津贴发放;

6.纸质版材料请交至:玉泉校区研究生院教11222/紫金港校区纳米楼行政服务办事大厅11230号窗口;

7.截止时间:2015115日。

 

三、助教

    1.研究生助教(协助导师本科教学)在现代教务管理系统中进行,具体操作方式和时间敬请留意本科生院通知;

    2.研究生公共课助教(研究生公共英语、政治等)由研究生培养处经办。

 

四、联系人

    研工部联系人:徐老师、何老师,联系电话:87951446xmn@zju.edu.cn

    财务处联系人:黄老师,联系电话:88981139huangwm@zju.edu.cn

    院系联系人:详见附件4

附件1操作指南.doc

附件2院系助管津贴发放表.xls

附件3机关和直属单位助管津贴发放表.xls

附件4院系三助工作联系人.xls

 

计划财务处

研究生管理处

201412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