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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选拔博士研究生赴台湾大学交换学习的通知

2014年 03 月 07日 09: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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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台湾大学与我校签订的校际交流协议,2014年秋季,我校将向台湾大学推荐2名全日制脱产在读博士研究生赴该校进行为期一个学期的交换学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派专业及相关要求:
2、申请交换的专业同本校专业或研究领域相关。实习课程、师资培育中心课程和推广教育中心课程不开放交换学生选修。
3、医学系不开放大四(含)以上学生申请。
4、台大经济学系暨研究所隶属社会科学院,非管理学院。如有兴趣修习相关课程,可自行到台大选课网确认其他学院是否开课。
        二、申请条件:
1、符合台湾大学专业要求的全日制脱产在读(非定向、非委培)博士研究生,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岁。
        2、专业学习成绩优良,具有较强的研究能力和发展潜力。
        3、具有明确的学习和研究计划;已经和对方导师有前期合作基础的优先考虑。
        4、具有良好的英语听说水平和读写能力。
        5、身心健康。
        6、不包括曾享受国家、学校(陆氏、汤氏等)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已获得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尚未执行人员以及正在境外学习的人员。
       三、相关费用:
       根据我校和台湾大学的协议,交流学生的学费互免;住宿费,保险费,交通费与生活费自理。
       四、申请、选拔及推荐:
       1、请申请人于3月14日前将申请材料交研究生培养处(玉泉校区教11-212室,咨询电话:87951124)。交申请材料前,申请人需征得导师和学院的同意,请同时递交《浙江大学研究生对外交流项目报名申请表》(网上填写后导出)。
       2、若申请人超出2人,学校有关部门将对申请人进行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以确定被推荐同学名单。被推荐的同学不能再申请国家留学基金委的国家公派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项目、浙江大学陆氏基金资助项目以及浙江大学资助博士研究生开展国际合作研究与交流项目。
       五、应交材料
       1、《浙江大学研究生对外交流项目报名申请表》
       2、 详细的研修计划(研修计划要求
       3、 一份推荐信(中文)
       4、 学院出具的成绩单
       5、 英语水平证明
 
                                                         研究生培养处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2014年3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