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大研院〔2013〕28号
研究生院关于
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统一采集学位照片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系):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学位证书网上查询工作的通知》(学位办[2013]17号),为进一步加强信息服务,决定由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中心面向社会开展学位证书网上查询服务。要求学位授予单位必须按相应规范报送学位授予信息,否则将无法提供网上查询。
此前,我校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位照片都是由学生本人上传,不但有很多不符合国务院学位办关于学位信息上报文件所规定的规格要求,而且许多与学位证书上的照片不一致,无法在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中心学位查询网中使用。为保障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权益,并提高我校的学位授予信息报送质量,经研究决定,自2013年10月起,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在授予学位前必须参加统一的学位照片拍摄。现将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校已与杭州扬子图文影像工作室签署协议,委托该工作室负责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含高校教师攻读硕士学位)的学位照片拍摄与采集工作。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必须在学位论文答辩前后到杭州扬子图文影像工作室拍摄学位照片。杭州扬子图文影像工作室地址在浙大路30号(玉泉校区正门前),电话:0571-87969155,87991422。
二、凡集中拍照人数在30人以上、且在该院系可提供场地的情况下,可联系杭州扬子图文影像工作室提供上门拍摄服务;同一校区多个院系可联合提出集体拍照要求。
三、拍照价格:快照不超过15元/组,慢照不超过8元/组。费用由工作室直接向学生收取并提供发票。为保障双方权益,拍照时学生须提供学生证或校园卡,以便登记身份信息。每组提供纸质2寸照片四张和符合信息规范的相应电子照片。纸质照片由研究生本人领取并交1张到所在学院(系)研究生教育科用于制作学位证书。电子照片由杭州扬子图文影像工作室汇总后统一交学位办。如学生有1寸照片的需求,可与工作室面议价格。
四、电子照片由学位办统一导入专业学位管理信息系统,经学生本人确认后用于学位信息上报。未完成照片确认的学生,将无法编制学位证书号。原系统已关闭学位照片上传功能并新增学生确认照片功能,因此不再接收本人自传照片。
五、学生拥有照片包括肖像权在内的所有权利。工作室对所拍摄照片不享有任何权利,并承诺不把照片用于其它用途,否则单独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浙江大学研究生院
二○一三年十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