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非全日制研究生超过学习年限进行清理、
2009级在职攻读硕士学位部分研究生取消入学资格名单上报的通知
各有关院系或教育中心:
根据国务院学位办有关文件对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博士学位及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学习年限的规定,并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决定对2004级及以前在职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2004年及以前开始课程学习并已批准进入学位论文阶段的同等学力申请硕(博)士学位人员,到2010年12月底前还未进行学位论文答辩的进行清理,没有特殊情况,我们将终止他们学位申请。请各有关单位通知到相关学员、导师,认真做好清理工作。并将汇总名单及延期答辩人员的申请表于12月底前报研究生院专业学位管理办。研究生院汇总审核后在网上公示拟终止名单,公示期过后,正式发文公布终止人员名单。
根据浙大发研[2010]32号《浙江大学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管理办法》第二章第九条之有关规定,将取消入学资格的名单汇总后于12月底前上报。
浙江大学研究生院专业学位管理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