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示2011年(秋)首批同等学力申请进入论文阶段学员名单的通知
各有关学院、学员:
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和《浙江大学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实施细则》,经各有关学院初审、研究生院复审,2011年(秋)首批以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申请硕士学位资格审查结果公示如下,公示期二周:
一、拟同意以下课程进修班学员进入论文阶段研修:
1、经济学院
任嘉祺 杨 菲 余阿娟 魏 丹 谢 瑾 骆 丹
吴 琼 吴 琼 刘 玲 沈琳琳 应 毅 赵 磊
陈玉婷 肖云鹏 朱姝彦
2、光华法学院
王雯颜 王 珏 茅 伟 金 飙 张 钰 邓 英
丁银坤 卢 娜 朱 燕 林慧丹 周云芳 邹毅强
翁新红 于阳君 毛 霞 李政臻 朱晨嘉 侯 春
钱 骥 葛 翔 曹海洋
3、管理学院
王 佳 万 凡 陆云霞 项晓慧 陈国宏 杨旷怡
阮丹玺
4、传媒学院
何 煜 王智慧 章晓芳 沈俏静 吕 静 曹林波
杨晓燕 章凌骁 章黎娅 任 重 谢 磊 陈 文
钟悠天 李 菁 王 芳
5、人文学院
俞真正
6、外语学院
陈睿文 徐佳静 汤晓军 乐 莺 王 怡 李 文
娄媛媛 胡海瑛 李慧丽 汤琳琼 马永侠 闫 晶
吴鑑萍 汪 洋
7、公共管理学院
张 园 高水琴 柯 珂 雷春艳 郑 玲 许章勤
任祝欣 杨 辉
8、控制系
岳剑锋
9、医学院
骆云珍 陈晓红 马文骏 张雳虹 赵晓航 董佩芳
钱 熠 吴志军 林巧妹 赵冰冰 杨 颖 黄立江
高丽虹 薛丽丽 李伟文 戴 蕾 徐再玲 吴伟东
江振家 周新木 叶 青 曾宝金 张 瑾 许建挺
林慧丹 葛晓颖 张 燕 邵 军 许 翔 金华盛
俞惠君 陈志云 谢凯钢 秦建芬 同俏静 杨斐敏
钟芳芳 陈燕琼 马成坚 王 琴 高欢欢 王亚娟
吴 越 王 筝 叶 青 宋铁军 刘志伟 王永辉
吴劲峰 王海燕 沈 鹏 李 进 李爱静 徐 剑
卢 阳 胡小李 杨晓敏 陈国峰 徐 琼 吴 佳
汪 昕 蔡学礼 谢伯剑 孟 磊 周朝阳 顾 清
胡弘毅 罗 勇 张建新 张强华 姚 峰 方 力
郑闱颖 朱智瑞 邢利峰 郝志敏 杨永刚 徐婉莲
袁静泊 陈是春 刘德林 严李萍 汪皓秋 王 宁
李小雷 孙 维 吕棠山 楼晓剑 叶 波 杨旭峰
林 静 季 菲 赵伟英 张 坚 杨春瑛 张晓群
许 红 刘俊平 龚建光 王 众 彭 涛 吴 鹏
程 枫 艾慧俊 金晓峰 都 斌 陆国文 王 立
杨 平 楼 毅 钱晶晶 赵 镭 吕 敏 袁甬萍
周玲燕 朱志鹏 李 凯 陈国威 沈志鹏 徐学麟
陈金堃 陈 鹏 朱 虹 黄柏双 李 宁 陈先武
王海涛 陈 俊 周振峰 肖 萍 范晓松 陈秀娣
王立英 周群艳 马晶晶 刘丽梅 孙 佳 侯春杰
杨 华 王 琳 励春颖 陈 锋 徐建峰 刘海龙
徐佳敏 蒋军林 张雁翼 黄静静 李 敏 陈立斌
高世龙 何洪强 周雪维 郑海燕 姜景卫 张义东
楼秋英 冉 燕 全 胜 陈红妤 范翠华 陈科亮
冯雪芳 杨敏丽 殷国美 胡晓燕 何 蕾 泮燕红
江子芳 吴 晋 罗建桥 余 愉 王建华 李海燕
李华浚 陈君霞 黄永禄 陶 勇 周参新 陈卫民
沈 瑜 姚燕妹 韩吟秋 姜国勇 沈红波 王 川
王 伟 金春华 平建锋 徐朝奇 陈 超 李松英
刘正元 冯洁慧 孙国明 陈森焱 洪 攀 朱太平
王峥嵘 于 烽 潘凌凌 沈 吉 闵丽姗 周 毅
章芳芳 姜雅芬 莫一鹏 颜华东 潘红阳 刘 喆
严佳梅 陈 玉 朱本虎 丁晓明 陆 琴 李 丹
项迎春 毛培江 夏正燕 雷荣剑 邵燕飞 胡 琳
林 艳 叶肖栗 姚建标 张加慧 葛乐乐 周唯敏
张 一 章建军 刘 萌 刘 洁 龚俊强 赵婷婷
高处寒 潘晓峰 傅黎明 吴林妃 章 晔
二、已经提交申请但未进入公示名单的学员,请尽快与学院联系材料补充事宜。如果材料补充后通过审核,则在下一批名单列入公示。
三、对公示结果如有疑义,请联系研究生院专业学位管理办公室,0571-87951452。
四、公示期结束后,如无特殊说明,则所公示学员通过资格审查,可以正式进入论文研修阶段,不再另行通知。
五、已经通过资格审查的学员,要求在一个月内到学校财务处,凭所在学院出具的缴费通知单,交清论文研修费9000元,一般要求在半年以上、一年以内完成学位论文。
六、如经查实,申请人员所提供材料不实,将取消申请资格。
专业学位管理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