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部、学院(系):
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教研[2009]1号)文件(附件一),为保证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学期间,必须保证不少于半年的实践教学,可采用集中实践与分段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应届本科毕业生的实践教学时间原则上不少于1年。在实践教学过程中,研究生要提交实践学习计划,撰写实践学习总结报告。学校要对研究生实践实行全过程的管理、服务和质量评价,确保实践教学质量。
为了解2009级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教学环节落实情况,进一步规范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教学环节的有关管理规定,请各学院(系)研究生科将本学院(系)所属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具体专业详见附件二)实践教学基地信息(附件三)、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教学基地建设及管理方面的有关规定(包括基地选择的基本要求、联建方式、基地导师聘任资格、职责及相应待遇、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在实践教学环节的有关管理规定等)、以及对学校在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面的有关意见(建议)等材料于2010年7月12日前电子版上报至研究生培养处(联系人:倪加旎;联系电话:87951396;E-mail:njn@zju.edu.cn。)。
研究生培养处
二○一○年七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