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与台湾交通大学、台湾科技大学、台湾艺术大学的有关协议,我校将选送若干名研究生于2018-2019学年春夏学期赴上述大学参加交流。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派赴学校:
本次研究生可申报的高校有台湾交通大学、台湾科技大学、台湾艺术大学。请申请人登录各高校的网页查询,该校有研究生招生权的专业均可申请。(各校的名额和额外信息说明请参见附件)
二、申请条件:
1、符合台湾各大学专业要求的全日制脱产在读(非定向、非委培)研究生,申请时年龄不超过35岁。
2、专业学习成绩优良,具有较强的研究能力和发展潜力。
3、具有良好的英语听说水平和读写能力。
4、身心健康。
5、未曾享受国家、学校交流基金资助的学生优先考虑,已获得国家和学校项目资助尚未执行人员以及正在境外学习人员不予受理。
6、其它条件请参考具体要求,请务必详细了解项目情况后再行申请。
三、项目详情:
四、申请、选拔及推荐:
1、登录浙江大学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服务平台,在对外交流项目中填写申请表,申请项目名称请选择“台湾高校交换生项目”,打印后将申报学校名称手写在“申请项目名称”一栏空白处,导师签字、院系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
2、若申请人超过名额,学校有关部门将对申请人进行遴选,以确定被推荐同学名单。
3、被录取的同学不得再申请2018年度其他交流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国家公派、陆氏基金、校派项目、学术新星计划等)。如被录取后因非客观原因放弃本项目,将不得申请其他交流项目。
五、应提交材料
1、《浙江大学研究生对外交流项目报名申请表》
2、成绩单(本科至研究生最近学期)
3、英语水平证明
申请学生请于2018年9月25日(周二)11点前递交申请表、成绩单、英语水平证明到紫金港校区海洋大楼405。
咨询电话:88981407,88981312。
港澳台事务办公室
研究生培养处
2018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