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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回国报到、提取保证金办法

2016年 10 月 26日 1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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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公派留学人员回国后请尽快办理以下手续:

         1. 联合培养博/硕士生请登陆浙江大学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填写“回国资料上传——因公出国境回国“护照出国回国日期”填护照上盖章的出入境时间。并将总结报告、在外交流照片、护照出入境记录盖章页扫描件等制成一个pdf文件后上传到系统。网上填写并打印,导师签字、 学院盖章后,学院网上审核通过和留存纸质材料。回国手续研究生院网上审核通过后,请到学院(系)办理报到或学籍注册手续。如果错过注册时间,请学院负责注册的老师发邮件到研究生管理处学籍办公室(wl@zju.edu.cn,88981401)申请补办注册,请在邮件中注明学生的姓名、学号、申请补注册的原因。

        攻读学位人员跳过此步骤,直接完成第2项。

        2. 提取保证金:留基委网站下载提取保证金表(最新版本),填写粘贴齐全所有项目(保证金收据不需要)后,本人持护照及提取保证金证明表到办事大厅研究生院(7、8号,88981563)窗口审核及办理推选单位意见。自2016年10月12日开始,提取保证金在留基委手续已经转为在线办理,具体流程请参考留基委通知http://www.csc.edu.cn/news/gonggao/685。(留基委通知2017年3月31日起派出人员无需交存保证金http://www.csc.edu.cn/news/gonggao/858 )


咨询电话:88981407

 

研究生培养处

2016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