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
为强化专业学位研究生实践创新能力培养,深化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提高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质量,根据《浙江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评选试行办法》规定,现启动“2019年浙江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评选工作。
一、成果形式
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分为文艺作品类、应用设计类、实践报告类三种。
(一)文艺作品类:主要包括创作与演出曲(剧)目、美术(设计)作品、影视作品、文学创作等。
(二)应用设计类:主要包括工程设计、产品及设备研发、技术(工艺)研发、规划设计等。
(三)实践报告类:主要包含调研报告、解决方案、实务案例等。
二、申报对象
下列专业学位研究生可以参加优秀实践成果申报:
(一)在读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含博士、硕士)。
(二)上一年度专业学位获得者(毕业后一年之内,含博士、硕士)。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成果应为研究生实习实践期间,在校内导师、校外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
(二)申报成果的知识产权应归属浙江大学。浙江大学与合作单位共同署名的实践成果也可申报。
(三)申报成果应具有较好的应用价值和社会价值,或在技术上有发明或创新,或在经济上产生效益,或在政策建言上被政府部门采纳等。
四、申报材料
(一)《浙江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申报表》(单面打印);
(二)成果材料:
1、文艺作品类为光盘、图册等,需附成果简介;
2、应用设计类为工程设计、产品及设备研发等,需提供产品或技术说明、设计方案等,并附成果简介;
3、实践报告类为报告书。
上述成果材料应包含相关支撑材料,如推广或使用单位证明书,或经济、社会效益评估证明书等相关资料;获奖证书、专利证书、发表论文或直接反映本成果水平的材料等。
五、推荐名额说明
各学院(系)推荐名额上限参见附件2(特别优秀的实践成果允许突破名额上限)
六、时间安排
(一) 6月24日前,学院(系)完成本单位评审和公示并报送材料至研究生院。申请人需将申请材料《浙江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申报表》(附件1)及成果材料的纸质版和电子版(所有电子材料文件名需注明材料名称、所在院系及申请人(如:获奖证书_**学院(系)_姓名,请同类成果材料进行排序)交至各学院(系)研究生科。
(二)6月28日前,研究生院完成全校评审和公示。
七、材料报送
学院(系)将以下材料报送研究生培养处专业学位管理与培养办公室。(紫金港西区研究生教育综合楼818室)
1、申请人的所有纸质申请材料。
2、《学院(系)参评浙江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申请人信息汇总表》纸质版(附件3,按照推荐顺序排序并盖章)
3、以上材料电子版发送至yjsy_pyc@zju.edu.cn(烦请将申请人的申请材料打包汇总,以及备案汇总表以院系名称命名后统一发送)
八、公布表彰
校级优秀实践成果获得者,一等奖每人奖励5000元;二等奖每人奖励2000元;三等奖每人奖励1000元。学校从校级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奖中优先推荐参评省级和国家级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奖。
有关申请事宜,请咨询所在院系研究生科老师。
研究生院联系人:卢老师 赵老师,联系电话:88982797。
研究生培养处
二〇一九年六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