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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全国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活动第十一届全国研究生数学建模竞赛参赛邀请函

2014年 05 月 08日 0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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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全国研究生数学建模竞赛是一项面向全国研究生群体的学术竞赛活动, 是广大研究生探索实际问题、开展学术交流、提高创新能力和培养团队意识的有效平台。自2013年起,研究生数学建模竞赛作为“全国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活动”主题赛事之一,由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主办。近几年随着各培养单位的重视,研究生的积极参与,参赛规模迅速扩大,2013年来自于全国30个省、市、自治区的332个研究生培养单位、3884支队伍、11642名研究生成功参赛,(其中博士生573名),参赛规模达历届之最。

经竞赛组委会讨论决定,2014年赛事由天津大学承办。竞赛组委会、工作委员会诚挚地邀请贵单位组织研究生参加竞赛,推动研究生数学建模活动开展并且衷心祝愿贵单位在竞赛中取得佳绩!

一、竞赛时间及方式:竞赛定于20149月中下旬举行。仍采取网上公布试题、参赛队(3名研究生组成一个队)独立完成的方式进行。具体事项敬请关注竞赛官方网站(http://gmcm.seu.edu.cn)的信息发布。

二、参赛报名:

()参赛单位报名


请参赛单位收到纸质版的参赛邀请函后,安排专人作为领队,负责本单位研究生的组织参赛工作及履行竞赛网站本单位的管理员职责,并保持与工作委员会的联络;将参赛回执(见附件2)电子版于2014510日前发至邮箱gmcm@vip.126.com;加盖公章的纸质版回执请于2014515日前寄出(或传真)至本届竞赛工作委员会(详见附件1)培养单位的登录账户及密码将由竞赛工作委员会返回到参赛回执中的电子邮箱里。

为保证承办单位做好组织工作,请各参赛单位尽量提前报名。

()队员报名

请提醒贵单位报名参赛的队员于2014520日至911日,登陆全国研究生数学建模竞赛网站完成网上报名手续(请见附件1)。同时请各参赛单位负责人及时完成网上报名审核及登录网上收费系统,完成缴费工作。详见《第十一届全国研究生数学建模竞赛参赛说明》(见附件1)。

衷心感谢贵单位的大力支持!

附件:1. 第十一届全国研究生数学建模竞赛情况说明

2. 第十一届全国研究生数学建模竞赛参赛回执

 

全国研究生数学建模竞赛组织委员会

第十一届全国研究生数学建模竞赛工作委员会

天津大学研究生院(代章)

二〇一四年四月二十一日


附件1

第十一届全国研究生数学建模竞赛情况说明

第十一届全国研究生数学建模竞赛工作委员会

人:秦岭

办公电话:022-27404974

传真电话:022-27404974

通讯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卫津路92

天津大学研究生院9-406

              邮政编码:300072

        电子邮箱:gmcm@vip.126.com

组委会授权发布试题网址

竞赛官方网站:http://gmcm.seu.edu.cn

授权网站:http://www.shumo.com;

http://www.madio.net;

          http://www.njnet.edu.cn 

一、报名注册

参赛队。请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在5月中旬前完成校内组队工作。请参赛队员于520日-911日在竞赛网站完成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要求及步骤详见报名网站。

未按时完成网上报名的研究生无法获取参赛资格。

二、身份审核及报名缴费

本单位参赛队员网上报名全部完成后,培养单位上网对参赛队员学籍进行审核。为避免网络拥堵,请各培养单位尽快组织完成本单位的网上报名工作并登录收费系统完成报名费的缴费工作。

参赛资格审核截止日期:913日。

网上缴费截止日期:915日。

报名费(300/队)

三、竞赛阶段

9月中下旬(届时竞赛时间、具体要求通过网站发布),竞赛组委会网上发布竞赛题目,参赛研究生对赛题进行数学建模。竞赛时间为四天。各参赛队员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从网上下载赛题、查阅资料、讨论解题方案,形成书面论文,最后以特快专递形式将书面论文及光盘寄往竞赛组委会指定收集地,同时在网上提交书面论文电子文档。

四、论文评审

10月中旬-11月上旬,竞赛专家委员会邀请全国相关领域专家、教授参加论文评阅工作,论文评阅分为网络评审和现场集中评审两阶段。通过网评的论文再由评审专家现场评审,评奖结果在网上公示。

五、竞赛颁奖

12月上旬,在天津大学举办颁奖大会和成果交流,组委会邀请所有参赛获奖单位和个人代表参会交流互动(颁奖大会通知另发)。

附件2

第十一届全国研究生数学建模竞赛

参赛回执

单位名称

 

院校代码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参赛队数

 

 

领队1

领队2

姓名

 

 

职务/职称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传真电话

 

 

E-mail

 

 

问题

建议

 

               

(单位)研究生院(部、处)(印章)

20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