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研究生科:
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新版中增设了“研究生课程教学质量”网上评价环节,为切实做好该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研究生课程教学质量”网上评价设计内容:
1、评价主体:
1)研究生;
2)同行及管理人员;
3)权重分配:学生评价/同行及管理人员评价=80%/20%。
2、评价内容:
1)研究生:教学态度、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效果;
2)同行及管理人员:声誉评价 、规范评价。
3、评价方法:
1)研究生对一个学期所选的所有课程进行评价;
2)研究生完成所选课程的教学质量评价后,即可查看课程已有成绩 ;
3)同行及管理人员若不评价, 20%权重统计转入学生评价。
二、2013-2014学年春夏学期“研究生课程教学质量”评价
1、评价范围:因为2013-2014学年春夏学期的“研究生课程教学质量” 评价是首次对一个学季课程的完整评价,务请对春夏所选的所有课程进行评价;系统新版中的其他课程鼓励院系及研究生积极配合、给予评价。
2、评价时间:
3、登录方式:请登录“浙江大学研究生教育管理信息系统”,点击“全日制研究生信息系统登录”,研究生请进入“培养--我的课程”,点击“课程评价”进入“教学质量评价”页面;管理人员请进入“培养--课程管理--教学质量评价”页面,对课程进行客观评价(管理人员页面“导出”功能:可导出评价结果汇总表;研究生信息系统负责数据采集,课程评价结果等级及各等级所占比例由学院(系)确定)。
对课程教学质量的评价和反馈,是我校进一步完善研究生课程教学质量保障机制的重要环节、是进一步提高研究生教学质量的重要依据,请各学院(系)重视该项工作,引导学生以主动、客观、负责的态度完成课程教学质量评价。
研究生培养处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