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部、院系,有关单位:
经院系申报、研究生院综合评审各申报院系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培养情况,确定8个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类别/领域为首批浙江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项目(详见附件1),8个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类别/领域为首批浙江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实践基地建设项目(详见附件2)。
学校给予每个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建设资助经费50或100万元;给予每个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实践基地建设项目资助经费15或25万元。原则上要求各项目承担单位按1:1配套建设经费。
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项目和实践基地建设项目实施周期为3年,资助经费分2期下拨,首期下拨总经费的50%。学校于2012年6月对项目建设进行中期评估。经评估为合格的,下拨剩余的资助经费;经评估为不合格的,要求对项目建设进行整改,整改后经评估为合格的,再下拨剩余的资助经费,整改后经评估仍不合格的,不再资助建设经费。各建设项目负责人应严格按照《浙江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试点项目计划书》和《浙江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实践基地建设项目计划书》的要求,精心组织,高质量地完成项目建设任务。
附件:
研 究 生 院
二○一一年一月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