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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6年度研究生教学工作考核的通知

2016年 11 月 24日 1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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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学院(系):

    根据人事处2016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的安排,2016年度教职工考核工作将于2016年12月上中旬进行,请各学院(系)认真做好2016年度研究生教学工作的质量考核。现将2016年度研究生教学工作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范围

考核时间范围为:2016年1月至2016年12月;或按学年考核:2015年9月至2016年7月

二、考核对象

2016年度研究生教学工作考核对象为:教学科研并重岗、教学为主岗、团队教学岗的教师及其它因工作需要仍担任主讲教师的教师

三、考核内容

所讲授课程的课堂教学质量;所指导研究生的培养质量;其他提高研究生教学质量的考核内容。

四、考核等级

考核等级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类,各等级所占比例由学院(系)确定。

五、考核等级的评定原则

1根据各学院(系)制定的考评细则,对教师研究生教学质量进行综合评价,评价等级由学院(系)教学委员会审定,统一汇总后报研究生培养处审核备案(汇总表请见附件)。

2在考核时间范围内发生严重教学事故,受到学校警告处分,年度考核不能确定为优秀等级;受到记过处分的,受处分期间,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合格及以上等级。

3.在考核时间范围内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国家级教学成果奖,可在原评定等级的基础上提升一个等级(研究生教学质量已考评为优秀者除外;受行政处分者除外)。

请各学院(系)认真做好本年度研究生教学工作考核,并在12月18日前将研究生教学工作考核结果汇总表纸质版签字盖章后送研究生培养处(电子版请发gyh@zju.edu.cn),同时请将汇总表送所在学院(系)人事科,以便人事科将考核等级录入“浙江大学人力资源服务管理系统

 

                                                                      研究生培养处

                                            二○一六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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