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研究生科:
为做好2009—2010学年秋、冬季学期研究生课程安排,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研究生培养处安排公共课,各学院安排专业课;请务必于
2.各学院研究生科应根据系统中关于开课、排课的相关操作进行秋、冬季学期的课程安排。(时间为2009学年秋冬学期,切勿输错。)课程安排要求明确上课时间、地点、容量等要素。
3.研究生课程安排原则上不得一次连续四节上课,以保证听课效果;如确需安排,应提出申请,报研究生培养处同意。
4.为保证教学计划的严肃性,凡列入计划的课程必须按时开课,任课教师不能以任何理由随意停开或更改开课时间。
5.各学院尽量利用自有教室安排研究生课程,无法解决需要向学校申请由学校统一安排的教室(原则上为60人以上的大教室),请于
研究生培养处